«

租车签名需谨慎,借条可能被认定为租赁凭证-颍上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颍上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1226民初791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0年5月6日,颍上县某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杨某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书,沈某(真名李某豪)提供担保。合同写明,杨某所租车型为宝马,车牌号为2V357。公司自2020年5月6日22时起出租,预计还车时间2020年8月18日止(公司承认2020年8月18日系车辆出事故后自行补写),每日租金500元,合计租金1500元已一次性付清。2020年5月6日至5月10日汽车租赁资金已结清。2020年5月26日,沈某告诉杨某,从他朋友那里借车需要写个借据,杨某在借车栏内签下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借据中写"5月26日起用",杨某在该日期上捺了指印,后沈某将车开走。2020年7月24日,沈某驾驶宝马皖K×××××发生交通事故,因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驾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其承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产生拖车费2000元,修车费8760元,现已由某达公司垫付。

法院判决:杨某需支付某达公司经济损失10000元(含拖车费、修车费)、车辆折旧费3000元,合计13000元;驳回某达公司要求杨某支付9000元租赁费等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三招避开"签名陷阱"

这起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租车行业的致命漏洞:客户随随便便签个字,企业可能背上万元损失。某达公司本想收9000元租金,结果法院只支持了1.3万元赔偿,原因就出在"签名"这个小动作上。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用大白话告诉你怎么避坑:

1. "借条"变"租约":客户随手一签,你得替他兜底

杨某坚称自己只签了3天租车合同,后来签的"借据"是帮朋友借车用的。但法院为啥判她赔钱?关键就在那个捺了指印的"5月26日起用"!租车公司常犯的错误:让客户签空白单据,或混淆"租赁合同"和"借车凭证"。风险提示

2. "朋友开车出事":你以为签合同的是客户,其实风险在陌生人手里

沈某无证醉驾撞车,但赔钱的却是杨某。为啥?因为租车时是杨某签的字!很多租车公司为图快,让"实际用车人"代替客户签合同,结果出事时傻眼:合同上没名字的人,法院根本不管风险提示

3. "修车费≠折旧费":证据不全?法院直接砍掉一半赔偿

某达公司要了1万元折旧费,法院只认3000元。为啥?他们拿不出证据证明"车撞坏后贬值多少"。常见误区:以为发票就是万能证据,其实——

最后划重点:租车不是"签完字就完事",每份文件都是定时炸弹。签合同时多花5分钟讲清楚条款,比出事后花5万元打官司划算100倍。记住:客户签的不是纸,是你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