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收即担责!签字确认货物后企业人员难逃付款风险-颍上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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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1226民初1190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颍上县某盛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应顾某要求为颍上杨湖等几处敬老院提供定制水箱服务,其中黄坝敬老院水箱材料款95040元、江店敬老院水箱材料款88920元、杨湖敬老院水箱材料款88920元、鲁口敬老院水箱材料款90000元,上述款项合计362880元,定制水箱的四份签收单均由顾某签名确认。王某通过顾某为其提供的银行卡等账号支付颍上县某盛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水箱材料款150000元。颍上县某盛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应王某要求提供定制保温材料服务,认为定制保温材料款为57200元,2023年王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保温材料款25000元,下欠32200元未付。后该公司向王某、顾某催要上述款项,至今未予偿还。
法院判决:一审要求顾某支付材料款21288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二审驳回顾某上诉,维持原判。顾某最终需独自承担全部水箱材料欠款。
三、核心风险提示:签字收货要当心,身份不明自己扛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常见的“隐形炸弹”——员工随便签字,公司不认账,最后个人背锅。顾某以为自己只是帮老板王某“打杂收货”,在签收单上签个字而已,结果法院直接判她付21万多元。为什么?关键就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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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认账!别当“人肉印章”
顾某坚称自己只是“代老板签收”,但法院根本不买账。因为她签收时没写“代王某收”或“公司员工”,只干巴巴签了个名。在法律眼里,这就等于她自己认了这笔买卖。现实中,很多企业员工图省事,送货单、签收单随手一签,觉得“反正公司会付钱”。但一旦公司赖账,法院只看白纸黑字——谁签字,谁掏钱。就像你帮朋友签收快递,结果快递费没付,快递公司当然找你追债。 -
证据不足=自认倒霉
顾某二审时拿出通话录音和转账记录,想证明“钱该老板王某付”。但录音只能证明她在工地干活,转账记录也显示王某给她转过几十万(她说这是垫付款)。问题来了:她没保存关键证据!比如老板口头说“你代我签”的录音,或者公司授权她签收的书面文件。法院一查:签收单只有她名字,转账记录又像“糊涂账”(她说不清垫付细节),自然判她个人担责。
企业防坑指南(3招避雷)
- 签收必备注身份:员工收货时,在签收单上写明“代[公司全称]收”或“[公司名]项目部XXX”,千万别光写名字。比如“代颍上智某公司收-张某”。
- 留痕要“铁证”:口头说的“代老板办事”,必须补文字确认。用微信发一句“王总,您让我代签XX工地水箱单,对吗?”,对方回复“对”,这就是救命证据。
- 内部账目算清楚:像顾某这样替老板垫钱、转钱的,必须留好明细单——哪笔是工资、哪笔是代付材料费,双方签字确认。否则王某一句“我们还没结清”,你连哭都找不到调。
记住:商业往来中,白纸黑字比兄弟情义靠谱。企业别让员工当“背锅侠”,员工也别为“面子”乱签字。一次疏忽,可能让你从“打工人”秒变“负债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