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人授权不明和结算凭证缺失易引发货款纠纷 - 无为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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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225民初330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7月29日,广州某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与无为县某大石材厂签订了一份《大理石地砖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无为县某大石材厂向广州某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提供大理石,并就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交货地点验收标准、货款结算等进行了约定。广州某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委托李某为大理石购销事宜的负责人,由李某在合同甲方负责人处签字并加盖了“广州某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东悦府项目专用章”。合同乙方负责人处由杨某伟签字。2020年1月16日,李某出具一份材料说明,内容为:大理石石材单据5张,合计金额28356元(贰万捌仟叁佰伍十陆元整),东悦府3#楼—11楼单元楼梯口地面材料,李某,2020年1月16日。
另查明,2020年4月5日,无为县某大石材厂变更登记为“无为市赫店某石材厂”。杨某伟与某石材厂的经营者吴某梅系夫妻关系。
法院判决:广州某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需在10日内支付某石材厂货款28356元,并从2020年1月16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实际付清日;同时驳回某石材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合同风险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要回2万多元货款”,实则暴露了企业日常经营中两个致命漏洞:合同签字人无明确授权、结算时缺少关键凭证。许多老板觉得“熟人交易不用太较真”,但一旦出问题,货款可能打水漂。
为什么企业容易栽跟头?
- 漏洞一:随便让人代签合同
某石材厂的合同是杨某伟(老板娘吴某梅的丈夫)签的,但对方公司质疑“到底谁是真正的卖家”。幸好法院查明他们是夫妻关系,认定杨某伟是代签。现实中,如果只是普通员工或朋友代签,又没写清楚授权范围,法院可能直接说“原告没资格告”,货款一分要不回来。 - 漏洞二:结算单像“白条”
对方只拿了一张李某写的“材料说明”(类似手写欠条),对方公司死咬“没送货单证明货送到哪了”。幸亏李某是合同指定的负责人,法院才认这是结算单。但如果是普通员工或临时工签字,企业可能输得更惨——没送货单、验收单,等于没证据证明货交出去了。
企业自救指南:3招堵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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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前,先查“这个人能不能代表对方”
- 别只看公司公章!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写明签字人姓名、职务、权限(比如“负责本项目所有采购”),并加盖公司公章。
- 小企业实操建议:微信发个消息确认,“张总,李经理签合同是您授权的吗?方便发个授权书吗?” 留下文字记录,关键时刻能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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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和结算,必须“留痕”
- 送货时让对方签收《送货单》,写清货物明细、数量、日期,最好拍照留存。
- 结算时别用手写纸条!一定要用正式《对账单》,双方盖章签字。如果像本案只有“材料说明”,务必注明“依据双方确认的送货单(编号XXX)汇总”。
- 血泪教训:本案中对方公司咬死“没送货单”,差点让石材厂败诉。28356元看着不多,但官司拖一年,光利息就多1000多,更别说律师费、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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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交易,盯紧总公司
本案中合肥分公司不独立担责,最终由广州总公司赔钱。但很多企业被分公司坑了才醒悟:分公司没财产,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避坑技巧:和分公司签合同时,直接要求总公司在合同里加一句“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一句话总结:生意再小,合同也要“授权写清楚、送货留证据、责任找总公司”。别等对方耍赖才后悔——2万块货款可能拖垮一个小厂,但按这3招做,90%的纠纷能提前掐灭在萌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