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未及时结清微信聊天可作关键证据 - 桐城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0881民初331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桐城市某塑有限公司从事塑料袋生产业务。2018年,山西某商贸有限公司在该公司订购一批货物,总货款协商为95900元,但款项未结清。双方结算后,2018年9月26日,山西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某向桐城市某塑有限公司负责人潘某出具两张欠条:第一张欠条载明“山西某商贸有限公司欠桐城市某塑有限公司货款55800元整,税金8137元整,合计63937元整,此笔货款于2018年10月30日前付清”,第二张欠条载明“山西某商贸有限公司欠桐城市某塑有限公司货款32000元整,此笔货款于2018年底付清”。
潘某在63937元欠条下方手写记录还款情况:“2018.10.1汇入21000元;2019.5.31微信转款15000元;2019.6.3微信转款10000元;2020.1.24微信转款10000元”,并计算显示“合计46000元,欠95900元-46000元=49900元,后又减10000元剩39900元,2020年7月11日再转20000元,最终欠19900元”。
2020年10月16日,潘某通过微信将上述还款记录发送给黄某,黄某回复“这个款对了”。2022年5月20日,黄某在微信中表示:“欠你的我记着,真的没钱给你……剩下的1万多我也一定会给”。
法院判决山西某商贸有限公司在15日内向桐城市某塑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199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企业拖欠货款别以为拖拖就没事,微信聊天记录可能成为“铁证”,让你输得明明白白!
为什么这么说?原告能赢官司,关键就靠两点:一是欠条写得清楚(金额、时间、签字齐全),二是用微信反复确认欠款,连“这个款对了”这种大白话都留了证据。被告以为不接电话、不回消息就能赖账,结果法院直接用聊天记录认定了欠款事实。更麻烦的是,被告没出庭应诉,等于自己放弃了辩解机会,只能乖乖付钱。
对企业老板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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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别乱写,关键信息要“全”
欠条必须写清金额(大小写都写上)、还款时间、公司全称和负责人签字。像本案中,欠条详细列了货款和税金,还盖了“法人”章,法院一看就认。别用“大概”“左右”这种模糊词,否则容易扯皮。 -
微信催款不是“骚扰”,是“救命稻草”
很多老板觉得微信催款太low,其实这是最简单的证据!每次催款时,记得说清“欠XX元,上次还了多少,还剩多少”,让对方回复确认(比如“对的”“知道了”)。千万别删聊天记录,手机备份或导出截图都行。本案中,就因黄某一句“这个款对了”,法院直接认定了欠款金额。 -
拖太久可能“钱货两空”
货款拖欠超过3年,法律上可能过期(诉讼时效),对方一句“早该付了”就能反告你。本案从2018年拖到2024年,但因2022年还有微信确认,时效“重置”了。建议:每半年催一次款,留书面或电子记录,让时间“重新计算”。 -
对方失联?别干等!
山西某商贸公司收到传票也不出庭,结果败诉还得付诉讼费。企业欠款时,如果对方推脱、失联,赶紧发正式催款函(快递+微信同步),并保留证据。拖得越久,对方公司可能注销或跑路,钱更难要回。
一句话总结: 交易时“签好字、留好证、勤催款”,微信不是儿戏,而是你的“电子收据”。别等官司上门才后悔,日常小事做到位,企业风险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