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理赔中非医保用药扣减需谨慎-钟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常遇到企业因保险理赔细节“踩坑”而多赔钱的案例。今天用一个真实判决告诉你:保险公司想扣除非医保用药费用,必须证明自己提前明确告知了客户,否则法院不认! 很多企业(尤其是保险公司)容易忽略这个细节,结果白白多赔钱。下面用通俗语言拆解这个案例,帮你避开风险。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4)鄂0881民初215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11日7时许,朱某驾驶小车在钟祥市某镇某道农行红绿灯处,与张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车辆损坏。交警认定朱某全责,张某无责。张某住院28天,后经鉴定需康复治疗,误工期150天、营养期60天、护理期60天。朱某有合法驾照,小车在检验期内,且在某保险公司钟祥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3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朱某垫付费用2841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钟祥支公司赔偿张某各项损失50937.59元(包括医药费、误工费等);张某在保险公司赔付后,需退还朱某垫付的2841元;驳回张某其他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为什么这个案子值得企业警惕?
案子核心争议是:保险公司想扣“非医保用药”费用,但法院没支持!
- 保险公司辩称:“张某的医药费里有非医保用药,这部分我们不赔。”
- 法院却说:“你没证据证明签合同时告诉过客户‘非医保用药不赔’,也没说清楚哪些药算‘非医保’、有没有便宜替代品。光嘴上说‘按合同不赔’?不行!”
最终,法院让保险公司全额赔了医药费。
企业法律风险在哪?
很多保险公司(或其他企业)在签合同时,习惯把“免责条款”(比如不赔非医保用药)藏在厚厚合同里,以为客户签了字就万事大吉。但法院现在认死理:免责条款必须“明明白白告诉客户”,否则无效!
- 风险1:赔钱时“翻旧账”
出事后客户告你,你才发现当初没让客户单独签字确认免责条款,或者提示不够醒目(比如小字印在合同角落)。法院直接判你赔钱,多花冤枉钱。 - 风险2:证据不足百口莫辩
光说“合同里写了”没用!必须证明:
✓ 你用加粗/红字等醒目方式提示过免责条款;
✓ 客户签字确认“已理解”;
✓ 非医保用药部分有明细和替代方案(比如证明某种药医保能报销更便宜)。
这个案子里保险公司两样都没做到,只能认栽。
企业怎么防范?3招守住钱袋子
-
合同提示要“看得见、摸得着”
- 免责条款(如非医保用药不赔)必须单独列出,用加大加粗字体印刷,别混在普通条款里。
- 强制客户签字确认:“本人已阅读并理解免责条款”,最好附上客户手写签名页。
- 举个栗子: 保险单背面印“非医保用药不赔”时,旁边加一句:“客户签字即表示知悉此条款”,并留签字栏。
-
留证据比啥都重要
- 每次签合同,拍张客户阅读免责条款的照片/视频;
- 电子合同用“强制停留5秒”功能,确保客户看到免责页;
- 归档时单独保存“免责条款告知记录”,别和普通合同混一起。
- 避坑提示: 别学本案保险公司——光说“合同写了”,却拿不出客户确认的证据,法院直接判你输。
-
专业事交给专业人
- 如果涉及复杂条款(如医疗理赔、工程险),提前让律师审核合同。
- 定期培训业务员:“免责条款必须现场讲解,不能只让客户签字”。
- 真实教训: 本案保险公司因省了这一步,多赔近1.2万元(原主张扣减非医保用药2500元+其他损失)。
最后划重点
企业理赔不是“说了不赔就不赔”,而是“说了+证明说了+说得清楚”才能免责。尤其保险、物流、建筑等行业,合同多、风险高,务必把“免责告知”当成必做动作。别等客户告上法院才后悔——那时赔的可不止是钱,还有企业信誉!
征和律师小贴士:企业日常签合同,把“免责条款告知”做成标准化流程(比如固定话术+签字模板),花10分钟省10万块。有具体问题?欢迎联系征和企业法律顾问团队,免费领《企业合同风险自查清单》。
注:本文基于真实案例改编,人名公司名按司法惯例隐去,核心法律观点不变。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企业法律风险早预防,扫码获取免费咨询通道 ↓
[此处可加律师事务所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