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签订主体不明企业承担额外责任-宁国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1881民初62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19年11月11日,安徽某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郑某签订《之初设计装修施工合同》,约定由安徽某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河沥溪金三宏大酒店的装饰装修工程,面积276㎡,工程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详见工程报价表),工程期限40工作日,合同价款为150000元。工程预算造价单经郑某签字确认,工程预算造价单上载明直接费145704元、管理费0元、设计费11040元,合计156744元,协商后工程总价变更为150000元。协议签订后,安徽某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了施工图纸,经郑某确定后,组织人员进行了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就施工相关事宜,一直与郑某进行沟通与确认。施工过程中就发生了工程增减项,安徽某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19年12月4日在金三宏酒店施工交流群中发送金三宏工程延期单和金三宏酒店变更表,就施工内容要求郑某配合确认。2020年1月18日安徽某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决算文件发送到"金三宏酒店施工交流群"中,另表明后续的一些小收尾没有结束的明年年初会如期处理,并进行了催款,要求年前付清尾款,郑某表示年前不行,年后3月份将款项结清。各方在年前进行了工程核算,但未能协商一致,且产生了矛盾。安徽某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向郑某邮寄了验收通知单和决算单,郑某未予签收。郑某通过其父亲郑某国已支付工程款100000元。郑某陈述其与宁国某酒店有限公司是委托合同关系。宁国某酒店有限公司现已实际在经营。
法院经核算,工程总价款包括合同外新增部分工程造价34804.37元(经专业鉴定)及其他项目,总计124476.93元。郑某已支付100000元,尚欠27105.71元。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郑某个人支付安徽某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款27105.71元及利息,同时驳回了安徽某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宁国某酒店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在装修工程中最容易"踩坑"的一个关键问题:合同签订主体搞不清,责任该由谁来扛?
想象一下这个场景:郑某以个人名义签了装修合同,却说"我只是酒店的员工,钱应该找酒店要"。但法院最终判决却是郑某个人要掏钱!为什么?因为合同白纸黑字是他个人签的,酒店已经开门营业了,但合同上没有酒店公司的公章,只有郑某的个人签名。这就相当于你借钱给朋友,他却说"我是帮公司借的",可借条上只写了他个人名字,你说这钱该找谁要?
对企业来说,这种"主体不清"的情况在装修、工程领域太常见了,也是最容易引发纠纷的"隐形炸弹"。以下几点风险提示,请务必牢记:
1. 签合同时别只看名字,要看"身份章"
很多企业负责人图省事,让"郑经理""李总"直接签个人名,不加盖公司公章。本案中郑某声称自己是代表宁国某酒店有限公司,但合同上只有他个人签名,没有公司盖章,也没有授权委托书。结果法院只能认定合同相对方就是郑某个人。
企业怎么做?
- 签约前确认对方身份:是个人还是公司代表?
- 要求对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 合同抬头明确写"甲方: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而不是"甲方:郑某"
- 必须加盖公司公章,个人签名只能作为补充
2. 工程变更别只在群里说,必须"白纸黑字"
本案中,装修公司通过微信群发了工程变更表,郑某没明确反对,法院勉强认可了变更。但这非常危险!现实中很多老板在群里说"这个改一下",事后却说"我没同意"。
企业怎么做?
- 每次工程变更都制作《工程变更确认单》
- 要求对方负责人当面签字并加盖公章
- 电子沟通后3日内补书面确认,否则暂停施工
- 重大变更必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3. 验收结算别"不好意思催",流程要走全
本案中装修公司催款时,郑某说"年后付",结果年后就不认账了。虽然酒店已开业,但因没正式验收单,差点拿不到钱。
企业怎么做?
- 工程完工后立即发《书面验收通知》(用EMS邮寄并保留凭证)
- 验收必须双方现场签字,拒签的要录像取证
- 酒店/办公楼已实际使用的,立即发函确认"视为验收合格"
- 逾期不验收的,按合同约定自动视为验收通过
4. 付款别只认"个人账户",要进公司对公户
本案中10万元工程款都是通过郑某父亲个人账户支付的,这给责任认定带来麻烦。如果钱进了公司账户,就能直接证明是公司行为。
企业怎么做?
- 合同中明确约定"所有款项必须支付至公司对公账户"
- 收到个人付款的,立即发函确认"该款项系代XX公司支付"
- 拒绝接受现金支付,防止"钱收到了但公司不认"
最后提醒:
装修工程中,80%的纠纷都源于签约不规范。别以为"都是熟人""先干着再说",真打起官司来,法院只认"白纸黑字"。尤其要注意:谁签合同谁负责,公章比签名更管用,书面确认胜过千言万语。企业负责人在签每一份合同时,都要多问一句:"这个责任,最终是公司扛还是我个人扛?" 把这个问题想清楚了,才能避免像本案中的郑某一样,本该是公司的事,最后变成自己掏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