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采煤沉陷风险仍继续经营损失难获赔偿-凤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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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号:(2022)皖0421民初62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3年5月18日,桂集镇淝西社区某民委员会(甲方)与刘某根(乙方)签订合同,将姬沟湖18点以下集体水面承包给刘某根经营,承包期限为2013年4月10日至2018年年底。该合同签订后,凤台县某乐家庭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乐公司)在乙方栏补盖了公章。2013年7月4日,某乐公司正式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刘某根,经营范围包括水产养殖等。
2019年4月,桂集镇某政府(甲方)与刘某根(乙方)再次签订承包合同,约定承包姬沟湖水域810亩,用途为水产养殖,承包期限自2019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刘某根向凤台县某政国库支付中心转账支付了全部承包费。
2013年4月18日,凤台县人民政府发布搬迁公告,宣布顾北煤矿采煤塌陷将从公告发布日起两年后影响桂集镇淝西村等区域。2015年至2017年期间,地矿各方三次对某乐公司的资产进行丈量登记。2017年7月13日,某乐公司与桂集镇某政府签署《顾北煤矿厂(场)站补偿意见书》,同意补偿费用438287元。2017年8月10日,淮浙某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桂集镇某政府签订补偿协议,确认对某乐公司的补偿金额为438287元,并明确约定"该协议中所有场站为一次性补偿,若场站主对补偿标准和费用有争议,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补偿"。补偿款已全部支付到位。
某乐公司认为此前补偿仅针对部分设施,未对鱼塘进行补偿,因顾北煤矿采煤导致水域沉陷造成其损失5184000元,故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凤台县某乐家庭农场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某乐公司负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常识:明知存在重大风险仍继续经营,造成的损失很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
具体来说,某乐公司最大的问题是"明知故犯"。法院查明,早在2015年3月26日,地矿各方就已经对某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第一次丈量登记,这意味着某乐公司最迟在这一天就应该清楚知道:自己承包的水域已经属于采煤沉陷区,随时可能因为煤矿开采而沉陷。这就好比你知道前方是塌方路段,却还继续开车往前冲,结果车子陷进去了,这时候再要求别人赔钱,法律上很难得到支持。
更关键的是,2017年某乐公司已经与政府签订了补偿协议,明确收到43万多元的"一次性补偿",协议里白纸黑字写着"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补偿"。这相当于双方已经"一笔勾销",结果2019年某乐公司又和政府续签了承包合同,继续在明知可能沉陷的水域投入养殖,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自己扩大损失"。
对企业来说,这个案例揭示了几个必须警惕的法律风险点:
第一,看到政府公告要当回事!
本案中,2013年4月凤台县人民政府就发布了搬迁公告,明确告知相关区域将因采煤沉陷受影响。很多企业以为"公告只是走个形式",或者"反正还没影响到我",就继续经营。但法律上,政府公告发布之日就是风险提示的起点,从这一天起,你再往里投钱,就可能被视为"自担风险"。建议: 收到任何政府公告、通知,一定要认真研究,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切勿抱着"先干着再说"的心态。
第二,"一次性补偿"协议要慎签!
某乐公司最大的失误是在2017年签订了"一次性补偿"协议。这类协议通常会写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等字样。签了这样的协议,等于自己关上了索赔的大门。建议: 签署任何补偿协议前,必须逐条审核条款,特别是关于"是否还有其他补偿"的表述。不确定的地方,一定要找专业人员把关,宁可多花点咨询费,也不要签了"卖身契"还不自知。
第三,续签合同要评估风险!
最让人惋惜的是,某乐公司在2017年已经拿到补偿款的情况下,2019年又和政府续签了5年承包合同。法院认为,既然知道水域可能沉陷,还继续签合同投入,就是"自找损失"。建议: 续签合同时,务必重新评估所有风险。如果合同涉及的资产已经存在重大隐患(如本案的沉陷风险),要么提高补偿标准,要么缩短合同期限,甚至考虑不再续约。千万别被"合同惯例"或"关系好"冲昏头脑。
第四,证据保存要完整规范!
某乐公司主张损失500多万元,却拿不出有力证据证明哪些损失是采煤沉陷造成的,哪些是自己经营不善造成的。特别是后期投入的鱼苗、设备等,因为是在已知风险后投入的,法院根本不予认可。建议: 经营中要建立规范的财务和档案管理制度,对重大投入保留完整票据;遇到可能影响经营的风险,及时固定证据(如拍照、录像、书面记录等);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最后提醒各位企业主:法律不是"后悔药"。风险来临时,正确的做法是及时止损、依法维权,而不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在已经看到风险信号的情况下继续"豪赌",最终很可能像本案中的某乐公司一样,不仅拿不回损失,还要倒贴诉讼费。经营企业要精明,更要守法——既要知道怎么赚钱,更要懂得如何安全地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