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所有人投保充分且无过错可避免直接赔偿-淮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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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406民初43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5月8日10时28分许,余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皖D78**罐式半挂车,由南向北超速行驶到淮南市潘集区平圩工业园区内部路口,与徐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经鉴定属机动车)由西向东逆向行驶发生碰撞,致徐某被辗轧受伤,车辆受损。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徐某、余某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徐某自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6月3日在淮南市某医院治疗,伤情诊断为右上肢毁损伤等,住院26天;后又于2024年6月5日、6月17日两次住院治疗,三次住院共53天,支付医疗费49090.78元。经鉴定,徐某右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构成五级伤残,误工期至评残前一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徐某购买假肢花费28000元,并经评估需每四年更换一次假肢。余某驾驶的车辆登记所有人为凤台县某下有限公司,在某智有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1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某智有限公司已垫付医疗费18000元。
法院判决:某智有限公司赔偿徐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假肢费用等各项损失共计422617.61元;驳回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凤台县某下有限公司作为车辆登记所有人,因对事故损害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企业如何避免"背锅"?关键在投保和管理!
这个案子看似是交通事故,实则给企业敲响警钟:只要车辆投保充分、管理到位,即使员工开车出事,企业也能全身而退! 徐某和驾驶员余某各负50%责任,但法院为何没让车辆所有人凤台县某下有限公司赔一分钱?关键就在两点:
第一,保险买足是"护身符"。
余某开的车买了交强险+100万商业三者险,完全覆盖了42万多的赔偿。法院明确说: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内赔,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从商业险里出。很多老板为省保费只买交强险,一旦事故严重(比如本案截肢五级伤残),交强险20万限额根本不够,差额就得企业自己掏腰包!本案中100万商业险兜底,企业才没被牵连。提醒: 高风险行业(如物流、运输)务必买足商业险,建议保额不低于300万,别因小失大。
第二,无过错管理是"防火墙"。
法院特别指出:凤台县某下有限公司"对损害发生没有过错",所以不赔。什么是"过错"?比如明知司机无证还派车、车辆带病上路、未定期年检等。本案中企业做到了:
- 车辆证件齐全(虽余某超速,但企业无责任);
- 司机有合法驾照(余某非无证驾驶);
- 保险及时投保。
反面教材: 若企业让实习司机开危化品车,或纵容司机酒驾,一旦出事,企业必然要和司机一起赔钱!
企业实操建议:
- 每月查一次"三件套":车辆行驶证年检日期、司机驾照有效期、保险到期日。用手机日历设提醒,过期前15天必须处理。
- 给司机做"岗前体检":新员工入职时,核验驾照真伪(交管12123APP可查),并留存复印件;在职司机每年复核一次,发现酒驾记录立即停岗。
- 买保险别"抠门":商业三者险至少买200万,营运车辆建议300万。花小钱(多花几百元保费)能避免大风险(省下几十万赔偿)。
记住:事故责任≠企业责任!只要企业守好"投保+管理"两道关,就像本案凤台县某下有限公司一样,哪怕员工开车出事,也能稳坐钓鱼台。老板们千万别等事故来了才后悔——今天省下的保费,明天可能变成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