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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保价声明是关键凭证,运输公司必须按约定赔偿损失-当涂产品运输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当涂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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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产品运输者责任纠纷
案号:(2019)皖0521民初308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7月16日,刘某以个人名义至合肥某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当涂分公司办理电子显示屏的托运业务,支付托运费239元、保价费48元、其他费用6元,合计293元,付款方式为移动支付,保价声明价值为8000元,运单号为541799739,收件人为陈道清。2018年10月11日,刘某再次以个人名义至合肥某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当涂分公司办理显示屏的托运业务,支付运费483元、送货费55元、包装费194元、保价费120元、其他费用6元,合计858元,付款方式为移动支付,保价声明价值为20000元,运单号为541266620,收件人为陈道清。后因收货人广州某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上述托运货物后,在提货检查过程中认为运单号为541799739的2张液晶面板及运单号为541266620的4张液晶面板已破损、无法通过技术手段修复破损部位、无法通过更换配件修复破损部位或更换面板,不用返厂维修、建议报废处理或者重新购买新屏。刘某因上述电子显示屏的赔偿问题与合肥某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当涂分公司协调未果,反映至123456市民热线处,后由当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协调,因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当涂县市场管理局建议刘某走司法途径解决,后刘某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合肥某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当涂分公司赔偿刘某货物损失28000元;合肥某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对分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偿赔偿责任。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这起看似普通的物流纠纷,实则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坑":以为保价是可有可无的"小钱",结果赔了大钱! 判决书用大白话说就是:你收了保价费,就得认保价单上的数。下面我用企业主听得懂的话,拆解这个案例的"血泪教训"。

❌ 误区一:"保价费能省则省,反正东西不会坏"

刘某两次托运都主动买了"保价服务",分别支付了48元和120元保价费。运输公司收了这笔钱,却在货物破损后只愿赔1000元。法院直接"打脸":保价声明就是白纸黑字的合同,运输公司收了钱就得按保价金额赔!

企业该怎么做?

❌ 误区二:"没有运单原件就输了官司"

刘某手里的运单只有手机截图和打印件,没有纸质原件。运输公司一开始坚称"没有合同关系",但法院看了他的微信支付记录、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回执、收货方的报废证明等一堆证据,直接认定:"证据链完整,运输公司自己拿不出反证,败诉!"

企业该怎么做?

❌ 误区三:"分公司没法人资格,赔不起"

运输公司辩称:"当涂分公司只是个'马甲',没有独立财产,赔不了钱。"法院直接驳回: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就能当被告,总公司还得兜底!最后总公司合肥某邦公司也被判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该注意

✅ 给企业的3条救命锦囊

  1. 保价不肉疼,吃亏才心疼
    货值1万的东西,花50元保1万。别信运输公司说的"保价是智商税",这50元可能省下10万赔偿!

  2. 收货验货要"较真"
    遇到屏幕、玻璃等易损品,当场通电测试、拍照录像。像本案中收货方写的"屏幕漏液无法修复",就是锁定责任的"铁证"。

  3. 纠纷解决要"趁早"
    像刘某一样先打12345、找市场监管局协调,这些记录在法庭上都是"加分项"。别等到半年后才想起来维权,证据早没了!

最后说句大实话:物流行业常说"十单九损",但法律只认一个理——你收了保价费,就得按保价赔。企业主记住:在运输合同里,保价声明不是一张废纸,而是你的"护身符";电子证据不是虚拟的,而是你的"救命稻草"。与其事后扯皮打官司,不如发货前花5分钟做好风险防范——省下的可不止是2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