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未举证挂床现象须全额赔付-郑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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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1)豫01民终113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事故时间:2019年12月7日。
事故责任划分:郑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
受害人医疗救治情况:(1)陈某2019年12月7日在郑州市××区南曹乡乡卫生院门诊治疗花费2,530.54元;(2)陈某2019年12月8日至2020年2月28日在郑州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82天,诊断为腰部软组织损伤、腰椎峡部裂,花费医疗费64,965.48元;(3)陈某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19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〇医院住院治疗21天,诊断为腰峡部裂(后天性)、骶骼关节扭伤,花费医疗费23,893.37元,出院医嘱要求支具保护腰部3个月,期间不得从事体力活动;(4)陈某在药店购药花费1,596元。
肇事车辆情况:豫A×××**小型轿车由郑某所有并驾驶,该车在国元某保中牟支公司投保交强险。
赔偿项目:
- 医疗费92,985.39元;
- 住院伙食补助费5,150元(50元/天×103天);
- 营养费2,060元(20元/天×103天);
- 护理费13,222.94元(按河南省居民服务业年平均工资计算)。
判决结果:一审判决国元某保中牟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陈某47,187.9元,郑某赔偿93,195.39元;二审法院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如何防范类似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实则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当企业怀疑对方“耍花招”时,光有怀疑不够,必须拿出真凭实据,否则法院会让你“自认倒霉”地赔钱!
保险公司为啥输了?它认为陈某住院103天是“挂床”(人住着院却不治疗,想多拿赔偿),还质疑腰椎问题是他自己老毛病。但翻遍案卷,保险公司只有一句“我觉得有问题”,却拿不出监控记录、用药清单等证据。法院直接说:“病历写得明明白白,你光怀疑不举证,不行!”结果,该赔的4万多元一分没少。
对企业来说,这案子暴露了两大“隐形炸弹”:
- “我觉得”不等于“有证据”:很多企业遇到纠纷时,第一反应是“对方肯定骗人”,比如员工虚报加班、客户谎称损失。但法院只认白纸黑字的证据。像本案中,如果保险公司当时派人去医院核对陈某的每日治疗记录,或请第三方鉴定伤情关联性,结局可能完全不同。
- 拖延处理等于埋雷:保险公司一审时才提“挂床”异议,但陈某的住院记录早就在案。企业发现疑点要“趁热打铁”——比如在事故后立即委托专业机构查勘现场、保存监控,或要求对方签署治疗确认书。等打官司才喊“后悔”,黄花菜都凉了。
三招教你避坑:
- 日常留痕:签合同、处理投诉时,用微信文字确认细节(别光打电话),保存邮件和审批记录。比如员工报销医疗费,要求附医院盖章的治疗日志。
- 疑点快查:发现异常(如住院天数过长),72小时内启动调查。可委托律所或专业机构做现场核实,别等几个月后证据消失。
- 条款写明白:保险合同或服务协议中,明确写清“虚假治疗需承担举证责任”。例如:“被保险人主张赔偿时,应提供每日治疗记录;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核减费用。”
记住:法律不保护“马后炮”。企业想少赔钱,关键不是事后争辩,而是事前把证据链焊牢。下次遇到类似情况,先问自己:“我手里有几张纸能证明我说的是真话?”——这才是真正的风险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