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送件撞人公司为何还要赔钱?-长垣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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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783民初375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7月25日10时58分许,冯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崇礼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宏力大道丁字路口时向南转弯,与沿宏力大道由南向北行驶的翟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翟某受伤。长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翟某未靠道路右侧行驶,负事故同等责任;冯某驾驶时双手离把,负事故同等责任。
翟某受伤后多次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4592.09元,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冯某系长垣市某速递有限公司员工,事发时正在送快递。该公司已为冯某在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投保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万元),但合同约定每次事故需扣除10%的免赔额。
判决结果:
- 保险公司赔偿翟某55163.15元;
- 长垣市某速递有限公司赔偿翟某1129.24元;
- 驳回翟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避免"替员工背锅"?关键风险点提示
很多老板看完这个案子会疑惑:"员工自己违规开车撞人,公司凭啥还要赔钱?"其实法院判得有理有据——员工上班期间闯祸,公司必须先"兜底"!《民法典》明确规定:员工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直接担责。本案中,冯某送快递是职务行为,公司想用"员工个人过错"脱责,根本行不通!
企业必须警惕的3个风险漏洞:
1. 保险买了≠风险清零,90%的企业栽在"免赔条款"上
长垣市某速递有限公司虽然投了保,但因保险合同明确约定"每次事故免赔10%",导致近6万元赔偿中仍有10%要自掏腰包。更关键的是:保险公司能否免责,取决于你签合同时是否看清小字!本案中,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免责有效,正是因为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在条款上盖了章——等于自己承认"已知晓免赔规则"。
企业行动指南:
✅ 签保单时逐条核对免赔条款(如精神抚慰金、10%免赔额);
✅ 要求保险公司用红字标注重点,并保留培训员工学习条款的记录;
✅ 别图省事让员工"代签",必须由公司负责人亲自签署。
2. "员工全责"不是挡箭牌,公司追偿成功率不足30%
长垣市某速递有限公司曾辩称:"冯某双手离把是重大过失,该他自己赔!"但法院直接驳回——公司必须先赔给伤者,再内部找员工追偿。现实是:员工月薪几千元,公司胜诉也难拿回钱。本案若未投保,12万赔偿全要公司扛,追偿更是遥遥无期。
企业行动指南:
✅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交通违规造成损失,需承担部分赔偿(如20%);
✅ 每月安全培训留存视频/签到表,证明已尽到管理义务;
✅ 高风险岗位(如快递、外卖)强制佩戴行车记录仪。
3. "同等责任"不等于损失减半,细节决定赔多赔少
翟某因未靠右行驶被判同等责任,表面看损失应各担50%。但实际计算时,医保已报销的735元要退还,自购补药890元不被认可,连误工费都因"未停发工资"被驳回。企业若没及时核对证据,可能多赔数万元。
企业行动指南:
✅ 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固定证据:调取监控、保存GPS轨迹、封存车辆;
✅ 要求伤者提供正规医疗票据,对"自购药""过度检查"坚决说不;
✅ 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伤残,避免被"十级伤残"鉴定虚高索赔。
给老板的真心话
快递、外卖行业日均接单量大,小剐小蹭看似平常,但一次十级伤残就可能让企业白干半年!别等事故来了才翻保险合同——每年花半天时间重新审核保单条款,组织一次交通安全演练,成本远低于法庭上那1129元"小钱"背后的管理漏洞。记住: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保护"我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