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包工程必须严查资质并规范对账-禹州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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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0民终201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11月6日,禹州某公司作为发包人、河南某公司作为承包人签订《恒达·滨河府-(壹号院)22#23#25#26#27#31#32#33#38#39#40#47#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河南某公司承包施工。河南某公司全权委托其禹州分公司负责施工。后河南某公司禹州分公司将案涉工程中的20#、23#、25#、27#号楼和地下车库项目分包给许昌某公司。许昌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将钢筋工程分包给李某施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施工中李某与朱某和现场经理张某对接。工程验收合格后,2021年5月26日许昌某公司项目副总张某向李某出具《滨河府项目李某工程量清单》,确认工程价款2371005元。2021年11月25日许昌某公司汇总认定李某工程款为2352382元。2025年3月4日双方对账,李某共收到款项2146763元(含罚款、电费等)。李某认为剩余工程款205000元未付,遂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判决许昌某公司支付李某工程款185619元。二审中,许昌某公司上诉称漏算两笔转账(2020年5月2日张某转款99000元、2021年2月4日张某转款100000元),二审法院查明确实漏算,最终改判许昌某公司仅需支付李某工程款22619元。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就像企业工地上的“糊涂账”——分包工程时没查清对方资质,对账时又粗心漏算转账,结果差点多付16万多元!法院用判决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分包工程不验资质、对账马虎,企业注定要吃大亏。
企业最容易踩的3个坑
1. 把活包给“无证个人”,钱白付还得倒贴
许昌某公司让没资质的李某干钢筋工程,连合同都没签。虽然工程验收合格了,但法律直接认定合同无效。企业不仅得付工程款,还可能被住建部门罚款。更冤的是,李某作为“实际施工人”还能告发包方要钱(本案中因关系太远没支持)。关键点:个人绝对不能承接工程!必须找有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正规公司合作。
2. 对账像“算糊涂账”,少记一笔多付十万
许昌某公司一审时没发现漏算两笔转账(9.9万元和10万元),一审法院多判付16万多元。二审才纠正,但企业已浪费诉讼费、耽误工期。关键点:对账不是简单加减法!必须拿着银行流水逐笔核对,备注不清的转账(如只写“工资”)法院根本不认。
3. 付款不留痕,有理也变没理
企业主张已付款20万元,但转账记录没备注用途,李某又咬定“这钱和工程无关”。企业拿不出其他证据,一审直接败诉。关键点:现金支付、微信转账风险极高!必须通过公司账户转账,并在备注栏写清“XX项目工程款”,否则法院可能当“没付过”。
企业必做的3件保命事
✅ 分包前先查“身份证”
- 用“天眼查”核对合作方资质:查营业执照是否存续、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如建筑企业需“施工总承包资质”)。
- 个人或“包工头”一律不合作!必须签书面合同,写明“乙方无资质导致合同无效的,乙方自行承担罚款”。
✅ 付款时当“强迫症”
- 所有工程款通过公司账户转账,备注“XX项目第X期工程款”。
- 现金支付必须让对方签收条,写清“今收到XX项目工程款XX元,用途为钢筋材料费”。
- 每月和对方核对《付款明细表》,双方盖章确认。
✅ 留证要留“铁证据”
- 工程验收后,立即让各方签《竣工确认单》,注明“无质量问题,同意结算”。
- 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微信说“钱已付”不如转账截图+备注;电话录音要提一句“我是XX公司XX,现在确认XX项目付款”。
- 资料至少存5年!手机存电子版,U盘备份,办公室放纸质版。
一句话总结:工地分包不是“拉兄弟干活”,资质不对等于埋雷,对账马虎就是撒钱!做好验资质、留凭证、勤对账这三步,企业才能安心赚工程钱,不怕法院来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