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签书面劳务合同易担责-荥阳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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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2)豫01民终405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0年8月29日,侯某在荥阳市中某建材有限公司厂房房顶修补漏洞,在侯某直起身时,接触其上方的电线,造成电烧伤,侯某受伤后被送往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于2021年2月6日出院,共住院161天,支付医疗费用356948.50元。出院诊断为:1.重度烧伤(全身多处电击伤,15%TBSA,Ⅱ°伤1%,Ⅲ°伤14%);2.心肌损害;3.肝功能不全。
在审理过程中,侯某申请对其损伤后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经委托,河南唯实司法鉴定中心于2021年10月29日作出豫唯实司鉴中心〔2021〕临鉴字第988号伤残程度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侯某因烧伤遗留体表瘢痕的伤残等级为九级;误工期为161日,护理期为161日,营养期为120日。审理过程中,侯某陈述荥阳市中某建材有限公司垫付费用138800元。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判决荥阳市中某建材有限公司赔偿侯某各项费用共计325967.31元;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口头约定隐患大,企业可能"背锅"
本案中,荥阳市中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某公司")认为侯某是案外人陈某的雇员,自己与陈某是承揽关系,不应对侯某的受伤负责。但法院最终认定:侯某受伤时的工作是由中某公司临时直接安排的,中某公司就是接受劳务的一方,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为什么会这样?关键问题出在这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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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说不清
中某公司声称与陈某是承揽关系,但双方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当侯某受伤后,中某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侯某所做工作属于陈某承揽的范围。法院查看了陈某、工友张某峰的陈述,发现侯某后期工作是中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弓某直接安排的,与陈某关系不大。企业常犯的错误就是"关系熟、不签合同",但一旦出事,口头约定在法庭上很难被采信。 -
安全措施不到位
侯某在房顶修补漏洞时触电,而房顶电线离作业面仅4米多高,中某公司未采取任何隔离或警示措施。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企业有法定义务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就像你请人修屋顶,明知有电线却不说、不隔离,出了事自然要担责。 -
责任比例难逆转
法院最终判定中某公司承担70%责任,侯某自己承担30%(因未注意安全)。很多企业老板觉得"又不是我的员工,凭啥我赔钱",但法律明确规定:谁安排工作、谁负责安全。本案中某公司既没合同证明是"承揽",又没做好安全保障,自然要"吃大亏"。
企业必须记住的3个"保命招":
✅ 临时用工也要签合同
不管是长期员工还是临时找人干活,务必签订书面协议!
- 如果是"承揽关系"(比如包工包料修仓库),合同要写清:工作内容、验收标准、安全责任归属。
- 如果是"雇佣关系"(直接派人干活),必须明确工作范围、安全要求,并购买意外保险。
小贴士: 用手机拍下对方签字的合同,用微信发一遍关键条款,都是有效证据。
✅ 安全措施要"看得见"
- 高空作业必须配安全绳、警示标志;
- 有电、有危险的地方必须隔离并贴警示牌;
- 提前做安全培训,保留培训记录(哪怕拍个现场小视频)。
本案教训: 如果中某公司能证明房顶电线有警示标志或要求戴绝缘手套,责任可能大幅降低。
✅ 别让"口头安排"埋雷
企业常让员工临时加活,但必须:
- 通过微信/短信确认新任务(例:"侯某,今天下午补房顶漏洞,注意头顶电线");
- 新增工作涉及安全风险的,必须重新说明注意事项;
- 涉及第三方(如陈某)的,让其书面确认"此工作属我承揽范围"。
关键点: 法院只认"谁实际安排工作",而不是"谁发的钱"。中某公司因直接安排侯某干活,就被认定为责任方。
最后提醒: 很多企业觉得"小活不用签合同""熟人不会讹我",但事故往往发生在"没想到"的时候。本案中某公司因没签一纸合同,多赔了30多万元。签合同不是"不信任",而是给双方都上把"安全锁"——既保护干活的人,也保护企业自己。下次安排临时工作前,花10分钟写清楚条款,远比事后打官司省钱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