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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发包程序不合规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谷城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0 谷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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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625民初86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谷城县某村村委会与湖北塔某有限公司在2008年11月4日签订《承包协议书》,约定村委会将约200亩的水库、林地、水田等发包给塔某公司,承包期60年,承包费36万元。协议签订后,双方到谷城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塔某公司按约定支付了37万元承包款,村委会也出具了收据。2009年至2010年,塔某公司向案外人方某成、毕某安等人转账33万元用于解除原有承包关系,村委会对此予以认可。

2013年10月,塔某公司取得林地所有权证书。2021年4月,村委会以"集体资产资金流失"为由向塔某公司发出《关于终止塔湾村瓦庙水库承包协议的通知书》,要求终止合同。村委会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塔某公司归还土地并恢复原貌,理由是当初发包时未经村民会议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也未报镇政府批准。

塔某公司则提出反诉,要求村委会排除妨害、恢复防盗网原状并赔偿因拆除防盗网造成的10万元损失。原来在2022年9月,村委会组织人员拆除了塔某公司为保护水库安装的防盗网。

法院经审理查明,虽然村委会提供的村民代表会议纪要存在签名不真实问题,且确实未履行报镇政府批准的程序,但村委会在合同签订后的10多年间不仅没有提出异议,反而在2012年向镇政府请示将林地流转给塔某公司,并获得批准。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村委会的全部诉讼请求;村委会不得干涉塔某公司的承包经营权;村委会需在15天内将防盗网恢复原状;驳回塔某公司要求赔偿10万元损失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给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启示:合同一旦签订并实际履行多年,即使当初程序上有点小瑕疵,法院也会倾向于保护已经形成的稳定交易关系,而不是简单地宣布合同无效。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想重点提醒各位企业家几个关键风险点:

1. 签合同前一定要走完法定程序,别存侥幸心理

本案中村委会最大的问题就是:发包集体土地给外村企业,按规定必须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批准。但村委会为了图省事,直接跳过了这些步骤。虽然最终法院没判合同无效,但这让村委会白白打了几年官司,还承担了诉讼费用。

企业防范建议:无论和谁签合同,尤其是涉及土地、房产等重大资产时,一定要确认对方有完整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手续。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政府批文等证明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方保证已履行所有必要程序"。

2. 白纸黑字的收据比口头承诺靠谱得多

本案中村委会后来反悔,声称"7张收据都作废了,没收到钱",但法院还是认定了付款事实,因为有银行转账记录和村委会盖章的收据。村委会这种"自己开的收据不认账"的做法,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

企业防范建议:付款时一定要保留完整证据链:银行转账备注用途、对方开具的正规收据(加盖公章)、必要时让对方写收条。切记:现金交易风险大,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并在备注中写明"某某合同款项"。

3. 今天认可的事,明天不能说不认就不认

本案中村委会最尴尬的地方是:2012年自己还向镇政府打报告说"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无异通过",请示将林地流转给塔某公司,结果10年后又说当初没开过会。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让法院完全不信任村委会的说法。

企业防范建议:作为企业,和对方打交道时要注意留存对方认可合同的证据。比如会议纪要、邮件确认、微信聊天记录等。如果对方是村委会、国企等单位,特别要注意让对方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别只听口头承诺。

4. 擅自破坏对方财产,赔钱又丢人

村委会派人拆掉塔某公司安装的防盗网,结果被判必须恢复原状。更亏的是,如果塔某公司能证明实际损失,还可能要赔更多钱。这种"我觉得你不对,我就动手"的做法,纯粹是给对方送把柄。

企业防范建议:即使对合同有异议,也千万别擅自采取行动!比如停水停电、拆除设施、扣留货物等。正确的做法是:先发书面函件提出异议,同时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记住:维权也要依法,否则你从受害者变成加害者。

最后提醒各位企业家:法律不是儿戏,合同不是废纸。签合同时多花一小时走程序,可能避免几年官司;付款时多留一个心眼保留证据,可能省下几十万损失。作为企业,既要敢闯敢干,也要懂规矩、守底线,这样生意才能做得长远、做得踏实。

如果您在经营中遇到类似合同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别等到纠纷发生了才后悔当初没做好防范。毕竟,预防风险的成本,永远比解决纠纷的代价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