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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欠加工费不支付将面临法院强制执行-潜江加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潜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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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加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9005民初346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某某公司系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卢某系该公司唯一股东。2015年3月10日,湖北某服装有限公司与潜江市某有限公司签订《印花加工合同》,合同主要约定:1、由潜江市某有限公司为湖北某服装有限公司按其要求加工印花;2、总价款20192元,结算数量以实际生产数量为准;3、工作任务完成后30个工作日以内支付加工费。2015年8月10日,湖北某服装有限公司与潜江市某有限公司签订《印花加工合同》,合同主要约定:1、由潜江市某有限公司为湖北某服装有限公司按其要求加工印花;2、总价款12202.4元,结算数量以实际生产数量为准;3、工作任务完成后30个工作日以内支付加工费。上述两份合同签订后,潜江市某有限公司立即履约。双方结算后,湖北某服装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向潜江市某有限公司出具《证明》一份,该证明载明:“兹有潜江市某有限公司为湖北某服装有限公司提供印花服务,现共余32208.16元加工费未结算,特此证明”,该证明上加盖了湖北某服装有限公司的公章,且有李某作为对账人在该证明上签字确认。其后,经潜江市某有限公司多次催讨,湖北某服装有限公司至今未付欠款,继而形成本案诉讼。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湖北某服装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潜江市某有限公司支付加工费32208.16元。如果未按时支付,还需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很简单:一家服装公司(被告)找另一家公司(原告)做印花加工,双方签了合同,约定做完活30天内付钱。原告按要求完成了工作,双方还对账确认了欠款金额(3万多块),被告甚至盖章写了证明承认欠钱。但被告一直拖着不给,原告催了好多次都没用,最后只能去法院告状。法院一看证据确凿,直接判被告必须付钱,还得承担诉讼费。

核心问题就一个:企业确认了欠款,却还拖延不付,结果吃上了官司,输得一点不冤。很多老板可能觉得:“我写了证明承认欠钱,但暂时没钱,拖一拖也没事。”但法律可不是这么算的!法院判决明确说了:合同签了就得守规矩,欠钱就是欠钱,拖得越久风险越大——轻则被起诉赔钱,重则公司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强制执行,甚至影响企业信誉,以后贷款、合作都难。

对企业来说,这案子是个大提醒:

  1. 别把“写证明”当挡箭牌:像被告这样,明明盖章确认了欠款,还以为能赖掉,结果反而成了法院判罚的铁证。企业欠款时,千万别学它“先认账再拖延”,这只会让问题更严重。
  2. 小钱也得及时清:加工费才3万多,对很多企业不算大数目,但拖着不付会引发诉讼,光诉讼费、利息加起来可能就多出几千块,还浪费时间精力。记住:欠钱不付=花钱买麻烦,该给的钱按时结清,省心又省钱。
  3. 合同管理要规范:签合同时,务必写清付款时间、数量确认方式(比如“以实际生产数量为准”);履行中保留好出库单、结算单这些证据;万一有纠纷,这些就是你的“护身符”。别等对方告上门才手忙脚乱找材料!

总之,做生意讲诚信是底线。企业主们要养成习惯:收到货或服务后,30天内必须结清款项(合同有约定就按约定来)。如果真遇到资金困难,主动和对方协商分期,白纸黑字签补充协议,也比硬拖强百倍。省下那点时间算计,不如早点付钱——毕竟,法律从不保护“老赖”,只保护守规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