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借款用于家庭经营配偶也要还钱-赤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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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81民初129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沈某与刘某于1984年8月23日登记结婚。2021年9月29日沈某、刘某向中国某行赤壁市支行提交了《中国农业银行农户贷款申请表》,申请贷款额度30万元用做购货及生产经营。2021年10月8日,沈某通过手机与中国某行赤壁市支行签订了《农户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额度27.9万元,贷款方式为自助可循环,沈某可在2021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7日期间申请借款,单笔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年利率3.85%,逾期还款利率上浮至5.77%并计收复利。2021年10月8日银行放款27.9万元,截至2025年3月24日,积欠本金274993.67元,利息51926.07元(包括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和复利)。此后未再还款。
法院判决沈某、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74993.67元及利息(前期利息计算至2025年3月24日为51926.07元;后期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自2025年3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企业如何防范夫妻债务认定风险
关键教训:只让借款人一人签字可能埋下大隐患!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藏着企业(特别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最容易踩的"大坑"——当夫妻一方借钱时,如果只让借款人签字而忽略配偶,将来可能收不回钱!
为什么配偶也要还钱?
法院判决的关键在于:虽然只有沈某一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但刘某在最初的《贷款申请表》上签了字,且这笔钱用于家庭农业生产经营。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为家庭生活或经营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像夫妻一起开小超市,丈夫进货借钱、妻子管账收款,这钱自然算"共同债务"。
企业常犯的3个致命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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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个字就行"的误区:很多企业认为"谁用钱谁签字",只让实际借款人签字。本案中若刘某没在申请表上签字,银行可能只能向沈某一人追偿,若沈某没钱,27万多本金就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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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证明不完整:企业往往只关注"有没有借钱",却忽视"钱干什么用"。本案中银行能证明"用于家庭农业经营",才让刘某脱不了干系。如果只写"资金周转",法院很可能不认定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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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链有断层:从申请、签约到放款,每个环节都要留痕。本案银行保存了申请表、合同、放款记录、催收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现实中很多企业放款后不跟踪资金去向,吃哑巴亏。
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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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签原则不能少
凡涉及夫妻的借款,务必要求配偶共同签署申请表和合同。即使配偶不参与经营,也让他签个字——这不是多此一举,而是给债权"上双保险"。就像给重要文件复印一份,原件丢了还有备份。 -
用途描述要具体
别在合同里写"用于生产经营"这种空话。改成"用于XX家庭农场购买化肥/饲料"或"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XX副食店周转",并让借款人提供购销合同、进货单等证明。就像点外卖要写清地址,模糊描述可能送错地方。 -
还款跟踪要及时
放款后别当"甩手掌柜"。定期查资金是否用于约定用途(如让借款人提供发票),逾期30天内必须书面催收。本案银行因及时催收并保留记录,才让法院认可利息计算。好比给朋友借钱,隔三差五问问"生意还好吗",既是关心也是保障。
特别提醒:
2025年新规已明确——仅凭"婚姻关系"不能自动认定共同债务!必须证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企业若继续用老办法放贷,将来可能像某些网贷平台一样,眼睁睁看着债务变成"坏账"。
记住:签合同时多花5分钟确认配偶签字,胜过打官司时花5个月追讨欠款。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保护"我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