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付款路径不清企业难讨货款-赤壁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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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1281民初330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12月26日,武汉某某有限公司罗田分公司(甲方,2021年2月20日变更登记为湖北某医药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与湖北某医药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一份《产品销售配送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甲方负责药品销售配送和账目核对,乙方负责市场调研、协调采购及售后等居间服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发货保证金,厂家办理采购后由甲方配送;乙方负责督促医疗机构将货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货款后再与乙方结算居间服务费。
2019年3月1日,赤壁市某中心(甲方)与湖北某医药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一份《结核病联防联控项目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乙方提供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等产品,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乙方授权饶某为项目代表,负责产品交付、验收和结算;乙方需在7天内送货至甲方药库,甲方收货后视为验收合格。
武汉某某有限公司罗田分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向赤壁市某中心开具了金额101700元的增值税发票,并于2019年3月12日交付货物。但赤壁市某中心未支付货款,理由是不清楚应向谁付款(因乙方与案外人存在纠纷)。
判决结果:法院驳回了湖北某医药服务有限公司要求赤壁市某中心支付101700元货款的诉讼请求。理由是根据合同约定,货款必须支付给武汉某某有限公司罗田分公司的指定账户,而非直接支付给湖北某医药服务有限公司。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核心观点: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时,如果付款路径约定模糊(例如货款必须经过第三方账户),一旦发生欠款,直接供货方可能无法直接向买方讨要货款,导致“干活收不到钱”的尴尬局面。
为什么这个案例值得警惕?
在本案中,湖北某医药服务有限公司虽然实际提供了药品,但因为合同中白纸黑字写明“货款必须付给武汉某某有限公司罗田分公司的账户”,法院就认定赤壁市某中心没义务把钱直接付给它。说白了:企业以为自己是“卖家”,结果合同里把自己定位成“中间服务商”,真正的“收款人”是第三方。当买方拖欠货款时,企业只能先找第三方协调,不能直接跳过合同去告买方——这就好比你帮朋友代购商品,朋友却要求你必须把钱转给指定的商家账户,如果你没转,买家就不用付你钱。
企业如何避免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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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前,重点看清“钱给谁”:
- 别只关注“卖什么、卖多少”,务必逐字核对付款条款。例如:
- 错误写法:“甲方支付货款”(没写清付给谁);
- 正确写法:“甲方将货款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账号:XXX)”。
- 如果涉及第三方(如配送公司、居间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
- 谁是最终收款人?
- 货款是否需要“中转”?中转流程怎么走?
- 万一买方不付款,责任如何划分?
- 别只关注“卖什么、卖多少”,务必逐字核对付款条款。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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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隐形角色”,别当“背锅侠”:
- 本案中,湖北某医药服务有限公司以为自己是卖家,实际合同把它定义为“居间服务商”,真正的卖家是武汉某某有限公司罗田分公司。企业常因业务急迫忽略角色定位,结果:
- 卖货时承担风险(如垫付保证金);
- 收款时却无权直接主张。
- 建议:签约前用大白话复述合同——“我送货,你付钱,钱进我账”,如果复述不清,马上找专业人员厘清。
- 本案中,湖北某医药服务有限公司以为自己是卖家,实际合同把它定义为“居间服务商”,真正的卖家是武汉某某有限公司罗田分公司。企业常因业务急迫忽略角色定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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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履行中,定期“对账+留痕”:
- 每次交货后,要求买方书面确认收货(如签字的送货单);
- 每月核对货款是否按合同路径到账,发现异常立即书面催告;
- 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微信、邮件等),避免纠纷时“说不清”。
一句话总结:合同不是走过场,付款路径写模糊,货款可能打水漂。企业务必把“钱给谁、怎么给”写得像手机支付二维码一样清晰——毕竟,收不到钱的生意,做得再好也是白忙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