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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致保险公司追偿 挂靠公司连带担责 - 阳新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阳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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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4)鄂0222民初587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9年3月20日,胡某驾驶鄂B6号大型客车由富池镇往兴国镇方向行驶。6时57分许,该车行至237省道石震砖瓦厂路段,与贾某驾驶的无号牌豪爵二轮摩托车发生同向刮擦,造成贾某及摩托车乘车人汪某二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胡某驾驶鄂B6号客车离开事故现场。后经阳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胡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贾某、汪某无责任;事故形成原因是胡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且发生事故后驾车离开现场。交通事故发生后,贾某、汪某起诉至法院。经两级法院判决,某财保黄石支公司赔偿贾某、汪某120000元。2020年12月16日,某财保黄石支公司支付了该赔偿款。
法院最终判决:胡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某财保黄石支公司保险赔偿款120000元及利息6812元;阳新县某运输有限公司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
这个案子的核心其实很简单:企业把车交给没资格开的人开,出事故后不仅要赔钱,还可能被保险公司“追着要债”
为什么这么说?胡某的驾照和开的车类型不匹配(相当于拿着C照开大客车),这属于“无证驾驶”的一种。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垫付了12万元赔偿款后,有权向胡某追回这笔钱。更关键的是,阳新县某运输有限公司作为车辆“挂靠单位”(即车辆名义上登记在公司名下,实际由胡某运营),法院认为它有错——明知道胡某驾照不符还让其开车,相当于给“马路杀手”开了绿灯,所以必须和胡某一起还钱。

对企业的重要提醒:

  1. 别当“甩手掌柜”,严格审核司机资质
    很多运输企业为了省事,把车辆挂靠给个人运营,却忽略检查司机证件。本案中,胡某驾照不符,公司还敢让他上路,结果自己背了大锅。建议:

    • 每月抽查司机驾照类型是否匹配车辆;
    • 建立“驾照-车型”匹配清单,不符的立即停用。
      小提示:交管部门APP能实时查验证件,花2分钟就能避免几十万损失。
  2. 挂靠模式≠免责金牌,管理漏洞要担责
    企业常误以为“车是司机的,事故和我没关系”。但法律明确规定:如果挂靠公司没尽到管理义务(如放任无证驾驶),就要和司机一起赔钱。本案阳新县某运输公司就因“托管协议”不等于“免责协议”而连带担责。
    怎么办?

    • 签挂靠合同时,必须写清司机资质审查条款;
    •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留存记录——万一出事,这是证明你“尽责”的关键证据。
  3. 事故后别逃,更别教唆逃
    胡某撞人后直接开车跑路,加重了责任。法律上,“逃逸”会让保险公司追偿更轻松,企业也难脱身。
    正确操作:

    • 事故现场立即报警、救人;
    • 告知司机:逃逸=自断后路,赔偿翻倍还可能坐牢。

一句话总结风险:
把车交给“证不对车”的人,等于给企业埋雷——保险公司追偿只是开始,连带赔偿可能让企业一夜回到解放前。管好车、管好人,才是真正的“省钱大招”。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人名、企业名已做模糊化处理,如胡某勇简化为胡某,阳新县某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简化为阳新县某运输有限公司,符合司法文书通用表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