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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款逾期利息约定超法定上限无效-谷城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谷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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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3)鄂0625民初286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3月27日,某科技公司与陈某及谷城县未来某园签订《借款合同》,约定陈某向某科技公司借款33万元,用于某商务酒店装修资金周转,月利率1%,借款期限6个月(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9月26日)。谷城县未来某园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陈某还以其名下位于城关镇康乐路"康乐金地"小区一单元404号房产及某商务酒店经营受益权作为资产担保。合同约定:若陈某未按期还款,需按"双倍借款利息"(即月利率2%)支付逾期利息。同日,陈某向某科技公司出具借条确认借款,某科技公司通过银行转账交付了款项。借款到期后,陈某未还款,经多次催收无果,某科技公司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陈某偿还借款本金33万元及借期内利息1.98万元;陈某还需以33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3.8%支付逾期利息至还清之日;谷城县未来某园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某科技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即按月利率2%且以"本息合计"为基数计算逾期利息的主张)。

三、核心风险提示:别让"高利息约定"成废纸!

这个案子表面是"要钱",实则是给企业敲响警钟:借款合同里写的逾期利息再高,超了法定红线法院也不认! 某科技公司明明和陈某约定"逾期按月利率2%付息",还要求以"本金+利息"的总和计算,结果法院只支持了年利率13.8%(相当于月利率1.15%),而且只认本金33万元这个基数。为什么?关键就两点:

1. 逾期利息不能"想写多高就多高"

法律规定,逾期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2023年3月签合同时,一年期LPR是3.45%,4倍就是13.8%。而某科技公司约定的月利率2%(年化24%),远超13.8%的法定上限。法院直接"砍掉"超标部分,按13.8%重新计算。企业注意:签合同时别贪图高息乱写数字,当前法定上限约14.8%(2024年LPR动态调整),超了也是白写!

2. 逾期利息只能"算本金",不能"利滚利"

某科技公司要求以"34.98万元(本金+利息)"为基数计算逾期利息,相当于把利息也生利息(俗称"利滚利")。但法院明确:逾期利息必须以原始借款本金为计算基数,利息部分不能再计息。企业若在合同里写"以本息合计为基数",等于埋了个"无效条款",打官司时一分也捞不回来。

给企业的3条救命锦囊

最后划重点:企业借钱出去,核心是"安全收回",不是"利息越高越好"。合同条款看似"小细节",打起官司可能让几十万利息打水漂。签合同前多花10分钟核对利率和计算方式,比事后打官司省心100倍!记住:法律不保护"贪婪的约定",只保护"合法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