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及时维护电力设施导致触电事故需担主责-谷城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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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案号:(2019)鄂0625民初128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9年1月24日上午9时许,李某在其自家房屋外墙打扫卫生时,因所使用的工具触碰带电线路,导致李某遭受电击从站立的人字梯上摔下受伤。后李某于2019年1月25日入住谷城县人民医院,经诊断为:右侧三踝骨折合并踝关节脱位,出院医嘱:休息三月,加强营养,陪护一人。谷城某供电公司支付了李某住院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30736元,李某出院后就其他项目的赔偿问题无法与谷城某供电公司达成一致性意见,故而引发本诉。另查明,经谷城某供电公司自查后确认本案中故障漏电点为李某家门口线路上行500米处变压器下火线位置,因该处年久失修导致电线裸露,从而致使搭载线路的钢绞线带电,进而造成李某触电的损害结果。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谷城某供电公司承担90%的赔偿责任(需支付李某58079.74元),李某自己承担10%的责任。公司之前垫付的3万多元已从赔偿款中扣除,最终还要再赔李某5.8万多元。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企业管好自家“地盘”,别让设备“带病上岗”,否则出了事赔钱是小事,伤了人更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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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企业要背大锅?
谷城某供电公司就像小区的“电管家”,线路、变压器这些设备归它管。可它偷懒了——变压器线路年久失修,电线都裸露了还不管,结果钢绞线带电,把干活的李某电伤了。法院直接点明:企业有法定义务定期检查维护设施,没做到就是失职,得赔90%的钱。这提醒所有企业:别以为设备“能用就行”,老化、破损的隐患必须第一时间处理,否则出事就是“自认倒霉”。 -
为什么受害人也要担责?
李某自己也有点“马虎”:在电线旁边用工具打扫,没注意安全距离,相当于“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法院说她该承担10%的责任,就是提醒大家:安全是双向的,企业要尽责,个人也得长点心。对企业来说,这也是一记警钟——平时多做安全宣传、多贴警示标志,既能帮群众避险,也能减少自己的责任比例。 -
企业怎么防风险?3招实用建议
- 定期“体检”别偷懒:像电力、管道这类设施,必须定死检查周期(比如每季度查一次老旧线路),留好记录。别等“出事才修”,小问题拖成大事故,赔钱更丢脸。
- 警示标志要醒目:在危险区域(如变压器旁、高压线附近)挂大字标牌,写清“高压危险 禁止靠近”,用红黄颜色更管用。群众看到提示,企业责任也能减轻。
- 培训员工别走过场:让一线工人学会识别隐患(比如电线裸露、设备锈蚀),发现问题马上报修。别让“我以为没事”变成“我真没想到”。
说到底,安全不是成本是投资。花小钱维护设备、做警示,远比事后赔大钱划算。企业主们记住:管好自家“一亩三分地”,就是最好的风险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