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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搬走不付钱,出租企业如何快速止损-麻城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麻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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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1181民初714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4月26日,被告俞某准备开设餐饮店,便与原告湖北麻城某石业有限公司协商后签订《店铺出租合同书》,约定俞某承租原告位于麻城市街道宿舍楼号门店,用于餐饮行业。租赁期限从2021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止,每月租金3000元,并交押金3000元,一年的房租一次性付清(提前半年付下一年租金)。合同签订后,俞某支付了押金3000元,并开设了麻城市某餐饮店。2024年1月20日,俞某支付了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5日部分租金1万元后,还欠26000元未付。合同期满后,俞某自行离开,未返还商铺,也未支付欠租或提出续租。

法院判决:俞某需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腾退房屋;15天内支付欠租23000元(已扣除押金3000元);腾退后15天内支付从2024年8月15日起至实际搬离日的房屋占用费(按原租金标准计算);驳回原告关于逾期利息等其他请求。

三、核心观点:合同到期别干等,三招教你守住钱和房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租客到期不搬、欠钱跑路,房东打赢了官司,但背后藏着企业常踩的“坑”:合同到期后拖着不处理,损失只会越滚越大。法院虽然支持了房东的部分诉求,但俞某拖了半年才腾房,房东白白损失租金不说,还得花钱打官司。对企业老板来说,这不是运气问题,而是管理漏洞。别等到租客“消失”才着急,提前做好这三件事,能省下大把时间和钱:

1. 签合同时“写死”到期条款,别留模糊空间

2. 到期前1个月动手,别等“最后一刻”

3. 出问题马上行动,30天内解决是黄金期

最后划重点:租赁合同不是“签完就完事”,到期管理才是防风险的核心。企业老板们记住:
✅ 合同条款要“狠”一点——写清楚、能执行;
✅ 到期前主动出击——别当“老好人”;
✅ 出问题快刀斩乱麻——拖一天多一天损失。
法律从不保护“躺平”的人,但永远给准备好的人留好路。管好你的合同,就是守住企业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