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转账必须明确性质,否则难以认定借款-老河口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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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5)鄂06民终150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汪某自2012年就在老河口市某服饰有限公司上班,并且用自己的两张银行卡为老河口市某服饰有限公司的业务进行收支,据老河口市某服饰有限公司对公往来账户显示的部分银行流水粗略统计,直至2023年,其中老河口市某服饰有限公司通过农商行向汪某转款十笔,共计371685元,汪某过农商行向老河口市某服饰有限公司转款一笔150000元,转款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另外,老河口市某服饰有限公司通过工商行向汪某转款十六笔,共计189600元,汪某过工商行向老河口市某服饰有限公司转款三笔共计170200元。2014年5月20日汪某与老河口市某服饰有限公司股东陈某登记结婚,于2017年离婚。2023年6月25日,老河口市某服饰有限公司股东李某、陈某将其股份转让给祝某胜。
汪某起诉要求老河口市某服饰有限公司偿还15万元本金及利息,但一审法院驳回了汪某的诉讼请求。汪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当企业与员工、股东之间有资金往来时,如果不明确说明款项性质,事后很难证明是借款,一旦发生纠纷,企业可能面临难以预料的法律风险。
汪某向公司转账15万元,却因为没有借条,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这是借款,最终法院不认可这是借款。为什么呢?主要有三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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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银行卡混用是大忌
汪某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公司收付款,和公司之间有几十笔资金往来。今天他转给公司15万,明天公司又转给他几万,这种"你来我往"的转账,法院很难判断哪一笔是借款。就像你和朋友一起吃饭,今天你请客,明天他请客,谁能说清谁欠谁钱? -
关键时刻不提"借款"很可疑
汪某2017年和妻子陈某(公司股东)离婚时,没提这15万是借款;2023年公司股权转让时,也没提这15万债务。如果真是重要借款,为什么在人生和公司重大事件中都不提?法院会觉得这可能不是借款,而是其他业务往来。 -
仅有转账记录不够用
很多人以为银行转账记录就是"铁证",但法院说了:光有转账记录不行,还得有证据证明双方都同意这是借款。就像借钱给朋友,光转账不写借条,朋友说这是你还他的钱,你很难证明。
给企业的三点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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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要混用个人和公司账户
员工为公司收支款项时,必须通过公司账户操作。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员工垫付,一定要:①事先书面说明是垫付;②及时报销并保留凭证;③在转账备注中写明"垫付XX费用"。不要让员工长期用自己的卡帮公司收钱,这就像把公司钱放进自己钱包,风险太大! -
任何借款必须"白纸黑字"
如果公司向员工借款,或者员工向公司借款,必须:①写借条,写清楚金额、利息、还款时间;②双方签字盖章;③最好通过公司账户转账。即使是熟人、亲戚,也要按规矩来。口头约定在法庭上等于没有。 -
定期清理往来账目
每年至少一次,公司要和员工、股东核对清楚所有资金往来,哪些是工资、哪些是报销、哪些是借款,都要书面确认。特别是员工离职、股东变更时,更要"算清旧账"。不要等到几年后才想起来有笔钱没说清楚。
记住:企业经营中,人情归人情,公私要分明。每一笔钱都要"名正言顺",该写的写,该留的留。不是你不信任员工,而是清晰的账目对双方都是保护。当公司和员工之间的钱款往来像"一锅粥"时,谁也说不清谁欠谁,最后吃亏的往往是企业。
企业主们,从今天开始,检查一下公司有没有员工用个人账户收公司款的情况,赶紧整改!规范财务管理不是麻烦,而是给企业穿上"防弹衣",避免未来可能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