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拒付微信确认的欠款将承担法律责任 - 长丰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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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121民初170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2022年至2023年期间,某公司曾多次向某木业公司购买板材等货物,某木业公司按约向某公司提供货物并出具销售单。某公司支付部分款项至某木业公司指定的合肥某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账户。2023年12月26日,某木业公司通过微信群聊“梵某萨卡对账群”向某公司发送《梵某对账函》,该对账函载明某公司尚欠某木业公司金额107590.00元,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在群聊中对对账函金额予以确认,回复“OK”“章盖不了”。后某公司未按约支付剩余货款107590元,经某木业公司多次催要未果。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被告某科技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某木业公司货款10759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107590元为基数,自2025年2月18日起按年利率3.10%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1269.50元。简单说,企业光在微信上确认欠钱却不还,最终不仅得全额付清,还得额外赔利息和诉讼费。
三、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企业通过微信等电子方式确认欠款后,如果耍赖不付,法院照样会判你赔钱! 很多人以为“口头协议没效力”或“微信聊天不算数”,但法院明确说了:只要交易真实,电子记录就是铁证。
为什么企业容易栽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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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口头买卖不用留证据”
本案中,双方最初是口头约定月结付款,看似方便,但一旦对方拖欠,企业就缺了“白纸黑字”的凭证。幸好某木业公司用微信群发了对账函,对方老板亲口回复“OK”,这才保住证据。现实中,不少企业嫌签合同麻烦,结果讨债时连对方是谁都说不清。
防范建议:再小的买卖也要留痕!签书面合同最保险;如果临时口头约定,务必通过微信、邮件等留下记录,比如发个消息:“今天送的货共XXX元,确认无误请回复”。别让“方便”变成“风险”。 -
误区二:“微信随便确认没关系”
某公司老板在群里回“OK”“章盖不了”,本想拖延,却成了法院认定欠款的关键证据。很多人觉得微信聊天“说说而已”,但法院明确:电子记录和签字画押效力一样。一句“收到”“没问题”,可能让你背上万元债务。
防范建议:工作微信别乱回!对账、结算时,必须核对清楚数字再确认;如果公章不在,宁可等盖章也不口头答应。内部员工培训要强调:工作群里的每句话都可能上法庭,别图省事发“OK”。 -
误区三:“拖着不付顶多晚几天”
某公司拖了1年多不付款,结果不仅要还本金,还得赔利息(按年利率3.10%算)。更糟的是,如果判决后还不付,利息会翻倍!小企业资金紧张时容易“先缓一缓”,但拖延成本可能比欠款本身还高。
防范建议:建立财务预警机制。比如设置付款提醒,超期3天就主动联系供应商协商;真有困难时,书面写个延期计划并双方签字,比死扛到底更划算。
总结:生意场上,信任不能代替规矩。微信不是“随便聊”,每句确认都可能成呈堂证供。企业要养成“先留证、再交易”的习惯:签合同、开发票、对账留记录。别等到被告上法庭才后悔——那时赔的不仅是钱,还有信誉和时间。从今天起,让电子沟通成为你的“护身符”,而不是“催命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