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变更不能免除原债务责任-南陵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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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223民初501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7年10月9日,南陵县某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林公司)、某星公司与郑某签订《合作协议意向书》,约定某星公司将其持有的某林公司股权转让给郑某,郑某负责申办某林公司开采许可证和林地审批手续。2017年12月,郑某为协助某林公司交纳矿山土地复垦保证金,通过其本人和孙建胜的账户向某林公司打款共计112万元。在郑某与某林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某林公司开采许可证和林地审批手续于2017年12月底办理成功。
2018年1月,有第三方向某星公司表示愿意以更优厚条件购买某林公司股权。某星公司为将某林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提出与郑某协商解除原合作协议。2018年2月12日,某林公司向郑某承诺支付人民币400万元(包含退还郑某交纳的保证金及利息、补偿郑某团队办理手续的费用和损失),其中150万元于2018年春节前支付,余款250万元定于某林公司破碎生产线正式投产后三个月内付清,并出具书面承诺书。2018年2月14日,某林公司当时的控股股东何某庆通过个人账户代公司向郑某支付150万元。
此后,某林公司多次变更控股股东,但该250万元欠款在每次股权转让时均作为公司债务明确记载。2021年3月,某林公司破碎生产线正式投产,但拒绝支付余款250万元。郑某起诉要求某林公司支付欠款及利息。
法院判决:某林公司需向郑某支付250万元欠款,并自2021年7月1日起,以未付款为基数,按LPR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直至实际还清为止。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企业注意法律风险的目的
核心问题:公司换了股东,老债务要不要还?
很多企业老板以为,公司股权转让后,原股东留下的债务就"翻篇"了。但本案清晰告诉我们:公司债务不会随股权变更而消失!新股东接手公司,就必须扛起公司之前的合法债务。
为什么?因为法律上公司是一个独立"人"。就像你买下一家餐馆,不能因为换了老板就说"前任欠的货款我不认"。公司是"永生"的,股东可以换,但公司欠的钱、签的承诺,都得继续负责。
本案关键点:
- 书面承诺就是"铁证":某林公司主动给郑某写了承诺书,白纸黑字写明"余款250万元投产后付清"。哪怕后来换了5任老板,这笔债依然有效。
- "不知道"不是借口:新股东辩称"原股东没交接债务",但法院说:这是你们内部问题,不能用来坑债权人。
- 内部协议对外无效:新股东向原股东付了"处理债务"的钱,但原股东没还给郑某?那新股东只能自己先还郑某,再找原股东算账,不能拖着不还。
给企业的3个救命锦囊:
✅ 接手公司前:深挖债务"地雷"
- 别只看账面资产!重点查:
- 所有书面承诺(哪怕只是一页纸)
- 股权转让协议里是否明确债务承担方
- 历史债务是否已实际结清(要求原股东提供还款凭证)
- 血泪教训:本案新股东以为"付了钱给原股东"就万事大吉,结果自己背上250万+利息+诉讼费。
✅ 经营中:承诺要"留痕"
- 任何口头答应(比如"赚了钱分你一份")都要补成书面协议。
- 给客户/合作方的书面承诺,务必经法务审核,避免出现"正式投产后付清"这种模糊表述(应写明具体时间点)。
- 关键动作:所有公司付款,必须备注用途(如"保证金退款"),避免像本案何某庆用个人账户转账,导致争议。
✅ 债务交接:签"断后协议"
- 老股东交接时,必须三方(新股东、老股东、债权人)签协议:
"原股东确认某林公司欠郑某250万元,新股东接手后负责偿还,老股东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没还清的债务,从股权转让款中直接扣留相应金额,专户保管。
最后划重点:
公司不是股东的"提线木偶"。股东可以走马灯式更换,但公司签的字、盖的章、欠的债,永远有效。企业主记住:签字前多问一句"这债谁兜底",接手后少赔一百万!
(注:本文案例中企业及人名均已按司法实践匿名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