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付款要分清是个人还是公司行为,否则钱可能要不回来-界首不当得利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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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案号:(2023)皖1282民初175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界首市某坤商贸有限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杨某曾让该公司安排运输一批沙子,收到沙子后,杨某以资金不足为由让该公司为其垫付沙子货款179820元,并于2020年7月21日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荣出具欠条一份,载明垫付细沙材料款179820元,于2020年7月30日前结清,如不按时还清,自愿按收货之日起计息,月息2%,同时支付货款的30%作为违约金等内容。后杨某偿还部分欠款,尚余77590元未能支付。
法院判决杨某需偿还原告垫付款77590元,并支付违约金23277元;驳回原告对界首市某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不支持原告同时主张的逾期付款利息;不支持保险费主张。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例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垫付款风险课"。很多企业老板在做生意时,经常遇到客户说"钱暂时不够,你先垫上,回头我公司给你"的情况。如果没搞清楚对方是代表个人还是代表公司,很可能像本案中的企业一样,钱垫出去了却只能向个人追讨,而无法向公司要钱。
为什么界首市某坤商贸有限公司无法向界首市某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要到钱呢?因为法院认定杨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与该公司无关。原告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杨某是代表该公司行事,也没有证据证明垫付的款项是用于该公司的业务。简单说,就是企业没搞清楚"钱该向谁要"这个基本问题。
给企业的几点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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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问清楚"你是代表谁"
当有人要求你垫付款项时,一定要当场确认:他是以个人名义还是公司名义要求的。如果是公司名义,必须让他出示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不要因为对方说"我是某公司的人"就轻信,要看到"红章"才靠谱。 -
欠条/合同要写清楚主体
就像本案中的欠条,虽然有书面凭证,但只写了杨某个人名字,没提公司。正确做法是:在欠条或合同中明确写"界首市某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授权杨某办理此事",并加盖公司公章。这样日后追讨才有依据。 -
"口头承诺"不值钱,白纸黑字才保险
很多企业吃亏在"面子上过不去",不好意思让客户签正式文件。记住:生意场上没有"应该没问题",只有"白纸黑字"才保险。垫付款前,哪怕是一张简单的确认单,也要让对方签字盖章。 -
别同时要"利息+违约金"
本案中原告同时主张利息和违约金,法院认为"太高了",只支持了违约金。企业约定违约责任时,建议选择一种方式:要么约定合理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要么约定利息(LPR的1.3-1.5倍较稳妥),不要"既要又要",否则可能像本案一样部分诉求不被支持。 -
全程留痕,关键时刻能救命
从谈业务开始,所有微信记录、通话录音、送货单据都要保存好。特别是对方提到"公司"时,一定要在沟通中明确提及公司全称。本案中如果原告有证据证明沙子是送到某耀公司工地,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最后说句大白话:
企业垫付款就像借钱给朋友,如果连对方是"代表自己"还是"代表老板"都分不清,钱要不回来只能怪自己。做生意不怕垫钱,怕的是稀里糊涂垫钱。下次遇到"你先垫上,我公司有钱了就给"的情况,记得先问一句:"请出示公司授权书,我需要确认这是公司行为还是你个人行为。"这样看似"不近人情",实则是保护双方的最好方式。
记住:在生意场上,规范操作不是"麻烦",而是避免更大麻烦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