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货物数量短缺必须全额退款-巴南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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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渝0113民初33603号
审理法院: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重庆市智某有机肥料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通过微信与广德市智某生物有机肥料经营部的经营者王某联系,约定购买羊粪34吨,一袋80斤,送到价460元一吨。重庆市智某有机肥料有限责任公司于当日将全部货款15640元支付至王某的银行账户。2025年9月14日,王某在微信上告知货物有损耗,可能要轻一点,重庆市智某有机肥料有限责任公司回复“差距不大就行”。货物于2025年9月15日抵达,到旁边的钢模厂地磅过秤,毛重37.44吨,车辆自重16.89吨,实际收到羊粪20.55吨,相差13.45吨,对应货款6187.00元。重庆市智某有机肥料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报警,与对方协商未果后起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广德市智某生物有机肥料经营部在10日内退还重庆市智某有机肥料有限责任公司货款6187.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0元。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说得很清楚——买卖货物时,如果实际交货数量比约定少太多(比如这里少了近40%),卖方必须把差额货款一分不少地退回来。法院认为,这种“缺斤短两”不是正常损耗,而是严重违约,买家有权全额追讨。
为什么企业要警惕?
很多企业觉得“微信聊好就行”“对方说损耗难免就忍了”,结果一不小心就掉坑里。本案中,买家虽口头同意“差距不大就行”,但实际缺货量太大(13.45吨),法院照样判退款。这说明:
- 口头承诺不保险:微信聊天说“轻一点没事”,但没写清楚具体损耗标准,等于白说。
- 缺货超10%就危险:日常运输损耗通常不超过5%,本案缺货近40%,明显不合理,企业必须提前划清底线。
- 不验货=埋雷:买家收货时才过磅发现少货,差点钱货两空——如果当时没报警留证,可能连退款都难要。
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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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写死“数字红线”
别只写“34吨”,要注明:“允许合理损耗≤5%,超5%部分按单价全额退款”。比如约定“羊粪34吨±1.7吨(5%)”,超了就自动触发退款。微信聊天不算数,必须签书面合同! -
收货当场“验明正身”
货车一到,立刻三方(买卖双方+承运人)在独立地磅称重,拍视频+写单据,双方签字。像本案买家跑到隔壁钢模厂过磅,但没让司机确认,万一对方耍赖就麻烦。记住:不验货不签收,签了字难反悔! -
出问题“秒留证据”
发现缺货别光打电话吵,马上做三件事:- 拍视频记录货物状态和称重过程;
- 打110报警开回执(像本案),这比微信聊天更有法律效力;
- 24小时内发书面函给对方,写明“按合同第X条要求退款”,避免对方装失联。
最后提醒:
生意场上,信任不能代替规则。本案卖方以为“损耗是行业惯例”就敢少发货,结果赔了钱还丢客户。企业主们记住:合同是铠甲,验货是盾牌,证据是子弹——三样齐备,才能不怕纠纷。下次签单前,花10分钟写清楚数量条款,省下的是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