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销售热门动漫玩具可能惹上侵权赔偿 - 合肥著作权侵权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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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案号:(2020)皖0191民初241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某英国公司经转让取得《海底小纵队标识》《皮医生》《呱唧》《巴克队长》等美术作品的全球著作权,并在中国国家版权局完成登记。2017年10月,该公司授权万达某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外)独占使用这些作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等,授权期限至2053年,且万达某童公司有权以自己名义维权。2019年8月,万达某童公司委托代理人陈某通过公证处购买了肥西某店销售的一盒玩具(支付29元),经比对,该玩具包装图案及内部形象与上述美术作品在整体造型、风格等方面高度相似。肥西某店为个体工商户,成立于2008年。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肥西某店必须立即停止销售侵权玩具、销毁库存,并赔偿万达某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6500元(含维权费用);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275元。
三、企业如何防范类似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只是“卖了个小玩具”,却让小店赔了6500元,背后藏着大教训:企业销售商品时,若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知名卡通形象,哪怕不知情也可能构成侵权,必须赔钱! 很多老板觉得“我只是个卖家,又不是生产者,应该没事”,但法院明确说了:只要销售了侵权商品,就属于侵犯著作权,躲不掉责任。
为什么风险这么大?
- 热门IP保护严:像《海底小纵队》这类知名动漫形象,版权方通常会全国“巡逻”打假。本案中,万达某童公司通过公证购买轻松取证,小店连“不知情”的理由都难成立。
- 赔偿不看主观:小店可能真不知道玩具侵权,但法律只看结果——商品形象和正版“实质性相似”(简单说就是“看起来几乎一样”),就得担责。法院按小店规模、侵权性质等判赔6500元,虽比索赔的3万元少,但加上律师费、时间成本,小生意可能血亏。
- 个体户更易中招:像肥西某店这样的小商户,往往从批发市场随手进货,不查授权文件,结果成了“替罪羊”。生产者跑路了,版权方便直接告销售端,小店有苦说不出。
企业自保三招,避免“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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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时多问一句:
别只看价格和样品!务必要求供应商提供版权授权书(比如动漫形象的使用许可),并核对是否覆盖你销售的商品。如果对方含糊其辞,宁可不卖。本案中,肥西某店如果事先查过授权,就能避开这场官司。 -
定期自查商品:
尤其是玩具、文具、服装等常用卡通形象的行业,每季度翻翻自家货架:热门IP(如奥特曼、熊出没)的商品是否有正版标识?包装是否粗糙模糊?发现可疑的,立刻下架。记住:“正版商品通常有授权编码,盗版往往细节粗糙”——这是法院认定侵权的关键点。 -
签合同时加“免责条款”:
和供应商签协议时,明确写上“若商品侵权,由供应商全额承担赔偿”。这样即使被告,也能转嫁损失。本案中小店没留这步后路,只能自己硬扛。
最后提醒: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严,别为省小钱冒大险。一次侵权赔偿可能抵你半年利润,而提前花10分钟查授权,就能守住钱袋子。生意再小,规矩不能少——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