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贷款担保需严查担保人偿付能力,避免债务成坏账 - 当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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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521民初537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1月26日,安徽某有限公司与钱某、汤某、钱某签订《“金农易贷”个人额度借款(担保)合同》,三人向安徽某有限公司申请贷款30万元,授信期从2022年1月25日到2025年1月25日,单笔借款期限为2024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8日,贷款年利率7.2%,逾期罚息利率上浮至10.8%;当涂县某有限公司和杨某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安徽某有限公司按约发放了30万元贷款,但自2025年1月8日起,钱某、汤某、钱某未按时归还本息。
法院判决:钱某、汤某、钱某需在10日内归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4301.9元(计算至2025年2月12日),并以3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8%支付后续逾期利息;当涂县某有限公司和杨某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问题:企业放贷时,光有担保合同还不够,必须确认担保人真能“兜得住底”。安徽某有限公司赢了官司,但现实中钱某家里困难、杨某经营不善还生了病,担保人压根没能力还钱。企业看似胜诉,实际可能拿不回钱——债务成了“纸面胜利”,坏账风险一点没少。
为什么企业常栽在这个坑里?
- 误区一:以为“签了担保合同就万无一失”。本案中,杨某自己经营的小店都难以为继,还背负其他贷款,根本无力承担30万元债务。企业放贷前只看合同签字,没查担保人真实财力,等于给“空头支票”背书。
- 误区二:忽略动态监控,等出事才行动。借款人从2025年1月8日就违约,企业拖到2月才起诉。期间钱某家工厂倒闭、杨某生病,债务雪球越滚越大,企业完全错过最佳处置时机。
企业该怎么做?三招守住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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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贷前“查深查透”,别让担保变“摆设”
- 查担保人:不光看身份证和营业执照,要核实其银行流水、负债情况、经营现状(比如杨某的小店,实地看看是否真能赚钱)。
- 查借款人:像本案钱某家工厂停摆、外欠货款收不回,企业若提前调查,就能预判还款风险。
通俗说:担保人不是“盖章就行”,得确认他兜里真有救急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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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写明白、算清楚”,别留模糊空间
- 明确约定:逾期利息怎么算(本案年利率10.8%就写得清清楚楚)、担保范围是否含复利、担保期限到哪天。
- 加入“提前行动权”:比如约定“若借款人连续2个月收入异常,企业可立即要求还款”,避免等到彻底违约才出手。
通俗说:合同别用“大概”“左右”,每一分钱怎么算都得白纸黑字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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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贷后“盯紧动态”,别当甩手掌柜
- 定期跟进:每月查查借款人经营情况(比如工厂是否正常开工)、担保人财务变化(杨某生病后,企业若早发现就能及时补救)。
- 一出问题马上动:发现借款人还款困难,立刻协商分期或启动担保程序,别学本案拖到债务滚大才起诉。
通俗说:借钱出去不是终点,要像看自家孩子一样盯紧,一有风吹草动赶紧处理。
记住:担保不是“保险箱”,而是“风险缓冲垫”。企业只有严把审查关、写清条款、动态盯防,才能把坏账挡在门外。否则,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损失的不仅是本金,更是企业真金白银的生存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