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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股东抽逃出资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当涂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当涂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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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案号:(2019)皖0521民初264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15年5月4日,余某因与陈某、安徽某宇建材有限公司、当涂县新太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起诉至当涂县人民法院,2015年6月17日当涂县人民法院作出(2015)当太民一初字第001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陈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归还原告余某借款本金45万元,利息53907元,并按年利率20.4%的标准支付2015年6月18日至实际还款之日期间的利息;二、被告安徽某宇建材有限公司、当涂县新太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余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4420元,由被告陈某负担,被告安徽某宇建材有限公司、当涂县新太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判决生效后,各被告均未履行清偿义务,余某申请当涂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涂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1日因调查未发现各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执行程序。
另查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27日作出的(2017)皖05民终64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当涂县太某镇人民政府将1亿元注册资金从自己的账户汇入到当涂县新太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账户,经验资机构安徽江南会计师事务所当涂分所验资后,无任何正当理由,未经任何法定程序将1亿元出资抽回,构成抽逃出资的行为。庭审中,当涂县太某镇人民政府陈述,2017年6月27日之后,亦未补足出资。

法院判决当涂县太某镇人民政府在其抽逃出资1亿元本息范围内,对当涂县新太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余某债务的部分(包括45万元本金、53907元利息及后续利息、4420元诉讼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指南:股东出资千万别"玩消失"

这个案例看似是政府当了被告,但对企业老板们敲响了警钟:股东抽逃出资,哪怕公司倒闭了,债主也能直接找你个人追债! 下面用大白话解释关键点,教您避免踩坑:

1. 什么是"抽逃出资"?就像开店交了押金又偷偷拿走
案例中,当涂县太某镇人民政府作为唯一股东,给公司"当涂县新太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打款1亿元验资(相当于开店前交的押金),验完资立马原路转回自己账户。这就像你租商铺时交了10万押金,签完合同当天就偷偷从房东保险柜拿走——表面看公司"有钱",实际是空壳。法院明确认定:未经合法程序转走出资,就是抽逃出资,政府当股东也逃不掉责任!

2. 为什么债主能直接找股东要钱?
很多老板以为"公司是公司,我是我",公司欠债和股东无关。但法律有规定:如果股东抽逃出资,导致公司没钱还债,债主可以直接要求股东在抽逃金额内"补上窟窿"。本案中,余某先告公司要不回钱,转头就能告政府股东——因为政府抽走1亿导致公司成"空壳",所以法院判政府要用自己钱帮公司还债。

3. 企业必学3招防风险
出资后别乱动账
打钱到公司账户验资后,千万别原路转回!如果需要资金周转,必须走合法程序:比如股东借款签合同、约定利息、公司走审批流程。案例中政府直接转回,连个"借款协议"都没有,被认定"无任何正当理由"。

及时补救别拖延
发现出资被误转?马上补足!本案中政府2017年就被法院认定抽逃,但一直没补钱,结果2019年要赔45万+利息。只要在债主起诉前补上,就能避免赔偿。记住:补救越早,风险越小

政府当股东更要守规矩
别以为"政府背景"能豁免责任!本案中镇政府当股东照样被判赔。现实中很多国企、街道办投资公司,最容易犯这类错:用公款验资后又调回财政。必须建立独立财务制度,和政府账户"划清界限",否则一出事政府兜底赔钱,还可能被追责。

4. 给老板们的真心话

一句话总结:公司不是"挡箭牌",股东出资玩消失,债主追到你家里! 做企业要诚信经营,该出的钱实实在在到位,才能真正隔离风险。否则就算政府当股东,也得为抽逃的1个亿"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