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施工中变更签证必须书面确认才能获法院支持-中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中牟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122民初1065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2年1月24日,某甲公司与某某置业签订《中牟泓公馆项目内网供配电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某某置业作为发包方,将泓公馆项目内网供配电工程发包给某甲公司,合同采用固定总价+线缆调差+签证变更形式,固定总价5,288,000元。

施工过程中,因电业局新规要求,需要增加DTU系统2套、防汛系统2套、充电桩预留变压器电源进线柜等设备。2023年4月19日,双方签订《约谈记录表》,约定对于增项内容费用,某某置业承担110,000元,某甲公司承担111,730.77元。

某甲公司提供了《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工程质量初验认可书》等文件,虽无某某置业公章,但有赵某(某某置业员工)签字确认。某甲公司自认有部分工程未施工,自愿放弃39,744.74元主张。某某置业已支付工程款4,494,800.02元,因质保期未到期,需扣除质保金160,747.66元。

法院判决某某置业向某甲公司支付工程款702,707.58元及利息(以702,707.58元为基数,自2024年7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核心观点分析及风险防范提示

一句话总结:施工过程中所有变更必须有书面确认,否则打官司时可能"有理说不清"!

这个案子给我们企业敲响了警钟。表面上看是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实际上暴露出很多施工企业在工程管理中的"致命伤"。我们来拆解几个关键问题:

1. 为什么没盖章的文件法院也认了?
很多企业以为,没有公司公章的文件就是废纸。但本案中,法院认可了虽无公章但有赵某签字的验收文件,因为某某置业自己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证明赵某是其员工。这说明:签字人的身份和权限比公章更重要!企业必须明确哪些员工有权代表公司签字确认工程事项,并在合同中列明。

风险防范:

2. 变更签证为何成了"救命稻草"?
本案中,增项费用能得到支持,关键在于那份《约谈记录表》:明确写了"甲方承担110,000元",还有后续《施工任务单》《签证确认单》形成完整证据链。而被告主张的"图纸变更需调价""违约扣款"等,因没有书面证据被法院驳回。

风险防范:

3. 质保金不是想扣就能扣!
某甲公司主动扣除质保金16万多元,说明他们清楚:质保期没到,这部分钱不该现在要。但很多企业吃亏在——该扣的没扣,不该扣的乱扣。本案合同明确约定"质保金在运行正常满一年后10日内付清",所以法院直接按此执行。

风险防范:

4. 对方不到庭,你反而赢了?
本案被告某某置业收到传票却不出庭,结果败诉。因为法律明确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抗辩权利。他们庭后才说"需要鉴定""有违约扣款",法院根本不会理。

风险防范:

给施工企业的特别提醒:

给建设单位(开发商)的特别提醒:

最后划重点: 施工过程中的每一张纸都可能是未来官司的关键证据!从今天起,建议企业做到"三必留":

  1. 会议必留纪要(哪怕只有一页纸)
  2. 变更必签单据(当天签,不过夜)
  3. 验收必有影像(手机拍照也是证)

记住:打官司时,法院不看谁有理,只看谁有证据。规范管理看似多花时间,但能避免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