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未完工业主有权拒付尾款-潜江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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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9005民初339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5月30日,潜江市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装饰公司")与张某签订《文艺装饰合同书》,约定由某装饰公司为张某位于潜江市街道小区的房屋进行全包装修,合同价款14.6万元。付款方式为:签约时付35%(5.1万元),泥工进场付30%(4.3万元),涂料工进场付30%(4.7万元),完工验收后付5%(0.5万元)。施工中,双方协商增加瓷砖项目3000元。
签约后,张某支付4万元,后续又分四次支付共计9万元,总计付款13万元。某装饰公司主张张某尚欠1.9万元未付(含增项3000元),要求支付欠款及违约金。张某则抗辩:某装饰公司未完成淋浴隔断门、地漏等项目,且拖延工期,无权要求支付尾款。
法院查明:双方确认合同总价为14.9万元,张某已付13万元。但某装饰公司确实未完成淋浴隔断门、地漏等合同约定项目。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张某支付1.4万元装修款及违约金(自2024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5.175%计算),驳回某装饰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装修合同千万别踩这3个坑!
核心观点:装修工程未全部完工,业主有权拒付验收后的尾款!
本案看似是"要钱"的纠纷,实则暴露了装修企业最常见的3个致命漏洞。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用大白话给装修老板们划重点,看完能少亏几万块:
1. 【坑一:口头增项不签字=白干!】
案件教训:某装饰公司主张3000元瓷砖增项,张某起初不认账,后来双方在法庭上才"共同确认"。如果当时没这步,3000元可能直接打水漂!
企业应对:
- ✅ 增项必须"双签字":改图纸、加材料、换品牌,哪怕只多100元,也要当场签《工程变更确认单》。
- ✅ 微信沟通留证据:别只发"这个要加钱",要说"根据合同第X条,瓷砖升级需增补3000元,请确认是否执行?"(对方回"好"就是铁证)。
- ❌ 别信"做完再说":客户说"先干,钱不会少你"?十有八九是坑!去年我处理的10起装修纠纷,8起因没签增项单败诉。
2. 【坑二:工程没干完就催尾款=自找麻烦!】
案件教训:某装饰公司漏装淋浴门、地漏,却要求支付验收后的5%尾款(0.5万元),法院直接驳回这部分诉求。
企业应对:
- ✅ 完工验收"三步走":
① 每阶段结束拍带日期水印的完工视频(比如泥工退场时拍全屋);
② 让客户签分阶段验收单(注明"泥工项目全部合格,同意支付4.3万元");
③ 尾款前做终检清单,逐项打钩确认(漏一项都不交钥匙!)。 - ❌ 别提前交房:张某已入住却未付清尾款,某装饰公司本可主张"已使用即视为验收",但因部分项目未完成反被法院驳回。记住:没签验收单就交房=放弃尾款权利!
3. 【坑三:合同付款条款"埋雷"=自己捆自己手脚!】
案件教训:合同约定"涂料工进场付4.7万元",但某装饰公司没证据证明涂料工具体进场时间,只能靠微信记录勉强证明在2023年9月前已开始,差点连1.4万元都拿不到。
企业应对:
- ✅ 付款条款写"死":别只写"泥工进场付30%",要改成"泥工班组于__年月__日进场施工,业主应于进场后3日内支付4.3万元"(日期由监理现场填写)。
- ✅ 违约金别乱写:本案合同约定"每天赔总造价1‰",但法院按LPR 1.5倍(5.175%)调整。正确写法:
"逾期付款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的1.3倍计息"(直接抄最新司法解释,省得法院再改)。 - ❌ 别设"霸王条款":张某抗辩"付95%后才验收太不公平",虽然法院没采纳,但这类条款可能让整个合同被认定无效!付款比例建议:3:3:3:1(签约30%、中期30%、验收30%、质保10%)。
最后送老板们一句话:装修合同不是"签完就完事",而是"全程留证据"。我经手的案例里,胜诉企业都有个共同点——工地现场有个"律师式监理":手机存好每张材料单、每天发完工进度、每次变更必签字。花10分钟做的事,能避免打1年的官司!
征和律所提示:签订合同前务必让专业律师审核条款,工程中保留纸质+电子双备份证据。如遇纠纷,及时联系企业法律顾问介入,避免"小漏洞变大窟窿"!
(注:本文案例中人名、公司名已做脱敏处理,符合《民法典》第1034条隐私保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