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使用知名商标当心赔钱-许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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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5)豫1002知民初43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0年3月28日,北京某甲有限公司经核准注册第38031892号商标,核定用于幼儿园、培训等教育服务,有效期至2026年10月27日。2024年11月9日,取证发现禹州市某幼儿园大门左边悬挂的牌子上写着“幼儿园联盟北京Yojo联盟幼儿园”。该幼儿园成立于2017年1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丁某,业务范围为学前教育。
法院判决:被告禹州市某幼儿园立即停止使用侵权商标;赔偿北京某甲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8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法律风险提示:企业如何避免“踩坑”赔钱?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给所有企业提了个醒:别以为“蹭名牌”用得小、藏得偏就没事,小心一赔好几千! 法院明确说了,哪怕你只是在幼儿园门口挂个小牌子写“联盟某品牌”,只要普通家长容易搞混是谁办的园,就算侵权。被告幼儿园辩称“牌子位置不显眼”,但法院照样判赔8000元——因为商标侵权不分大小,用了就是错。
为什么企业容易栽跟头?
- 侥幸心理害死人:很多老板觉得,“我挂个‘合作园’‘联盟园’字样,又没直接冒名,应该没事吧?”错!本案中,被告用“北京Yojo联盟幼儿园”暗示和原告有关联,直接让消费者误以为是正规合作,这就踩了商标法的红线。
- 自查走过场:幼儿园开张前没查清商标权属,随手用个“知名牌子”当招牌,想借势招生。结果呢?省了前期审查的功夫,却赔了真金白银,还丢了口碑。
- 小企业更易中招:本案被告是乡镇幼儿园,规模小、资金少(注册资金才3万元),可能觉得“大公司不会盯上我”。但现实是,知名品牌维权越来越主动,手机拍个照就能取证,躲都躲不掉。
企业防坑三步走,省钱又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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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商标前,先问“能不能用”
别管是门头、宣传册还是朋友圈广告,只要涉及别人的品牌标识(比如“XX联盟”“合作授权”字样),必须拿到书面授权。拿不准?花几百元查下国家商标网——输入关键词,看是否有人注册。本案中,如果被告提前查了第38031892号商标,就不会栽跟头。 -
别碰“擦边球”,老实打自己的招牌
有些企业总想“搭便车”,比如写“北京某品牌合作园”。记住:没有白纸黑字的合同,就等于没授权! 本案被告赔钱,就因“联盟”二字让消费者误认。建议:宣传时只说自己优势(如“本园特色课程”),别扯上大品牌。 -
定期“体检”,小问题早处理
每季度抽半天时间,检查门店、网站、物料:有没有无意中用到别人商标?合作方给的宣传模板是否合规?本案侵权持续了至少半年(2024年11月取证到2025年6月立案),如果被告早点自查,换掉小牌子,可能只花几百元整改费,而不是赔8000元。
最后划重点:商标不是“谁用得隐蔽谁赢”,而是“谁先注册谁有理”。企业越小越要重视——大公司维权成本低,你一个疏忽,可能赔掉几个月利润。花小钱做合规,远比事后打官司划算!(注: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