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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转让逾期拆门头导致丧失违约金索赔权-永城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永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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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1481民初733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2月21日,王某甲与某甲有限公司签订《产品经销合同》,约定王某甲作为索菲亚品牌在永城市的经销商,经销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0月25日,某甲有限公司通知王某甲因未完成新开店面布局承诺,终止其经销权。
2023年11月4日,王某甲与王某甲在某甲有限公司业务代表赵某见证下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王某甲将店面资产(含库存物品)和部分客户订单转让给王某甲,转让费179845元分三次支付;王某甲须在协议签订后5日内拆除索菲亚门头等品牌物料;店面资产已于2023年11月3日交接完毕。
王某甲支付5万元首付款后,多次被某甲有限公司员工微信催促拆除门头,但直至2023年12月30日才完成拆除(逾期近50天)。王某甲起诉要求王某甲支付剩余129845元及违约金,并主张永城市某乙有限公司、杨某共同担责。

法院判决:

  1. 王某甲需支付王某甲剩余转让费129845元;
  2. 驳回王某甲主张违约金的请求(因未按期拆除门头);
  3. 驳回王某甲对永城市某乙有限公司、杨某的诉讼请求(非协议签约方)。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核心提示
这个案例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企业在经销商转让中最容易踩的“坑”:再小的拖延都可能让你白丢钱,而找错责任人更是竹篮打水。作为常年处理企业纠纷的律师,我用大白话告诉你怎么避坑:

1. 门头拆晚一天,违约金可能全泡汤
王某甲明明该在签协议后5天内拆掉索菲亚门头,结果拖了近2个月。法院直接说:“你自己违约在先,别想拿违约金!”
企业该怎么做?

2. 签字的人≠付钱的人,找错对象全白忙
王某甲告了永城市某乙有限公司和杨某,但法院说:“协议上没他俩名字,凭啥让他们赔钱?”
企业该怎么做?

3. 催款留痕是“救命稻草”,别嫌麻烦
本案中,某甲有限公司员工的微信催促记录成了关键证据,证明王某甲违约在先。
企业该怎么做?

4. 品牌方不是“老娘舅”,别指望他们兜底
某甲有限公司明确说:“经销商转让和我没关系,你们自己谈!” 法院也支持了这点。
企业该怎么做?

最后一句大实话
转让生意就像卖二手房:钥匙交晚了,买家能扣你押金;找错房东签合同,房款可能打水漂。签协议时多花1小时抠细节,事后能少跑1年法院。 企业主记住: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保护“我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