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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未装防护栏致业主摔伤需担责 - 荥阳经营场所管理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荥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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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182民初895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张某是小区业主,荥某是物业服务公司。2024年7月17日下午,张某在小区2号楼2门洞通往地下车库的斜坡处行走时,因斜坡表面光滑不慎滑倒受伤。随后张某到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侧外踝骨折、左踝三角韧带断裂,共支付医疗费等费用1.5万余元(部分通过医保报销)。张某受伤后联系了荥某的工作人员李某,之后荥某才在该斜坡旁加装了栏杆。

法院判决:荥某赔偿张某9850.97元,同时驳回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问题: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比如物业公司),如果没装防护设施导致人受伤,光喊“业主自己不小心”可甩不了锅! 法院明确说:斜坡这么滑,你连个扶手都不装,就是没尽到“看家护院”的基本责任。哪怕业主走路分心,管理者也得背80%的赔偿责任。更值得注意的是,荥某辩称“张某没交7月的物业费,所以没义务管她”,法院直接驳回——安全义务和物业费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为什么企业要警惕?
生活中很多小细节都藏着“大雷”:

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超简单操作)

  1. 每月“扫一眼”危险角落
    别等出事再补救!每周重点查:斜坡、楼梯、车库入口这些“高危区”。比如本案斜坡,花几百元装个扶手,比赔近万元强多了。记住:“省小钱可能赔大钱”
  2. 安全责任和收费“分开算”
    业主欠物业费?可以走法律程序催缴,但绝不能停掉安全维护!本案中荥某拿“没交费”当借口,法院直接打脸。安全是底线,和钱无关。
  3. 留证据比嘴硬管用
    每次检查设施、安装防护设备,拍照存档并写明时间。万一有人摔伤,这些记录就是你的“护身符”——证明你尽力了,能大幅降低赔偿比例。

最后说句大实话
企业总以为“倒霉事轮不到我”,但一次摔伤赔偿可能抵得上全年安全投入。花1%的精力防风险,能省99%的损失。别让小疏忽,变成大账单! (注:文中人名、企业名已按规范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