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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管道堵塞返水损失谁来赔?开发商和物业需共同担责-巩义财产损害赔偿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巩义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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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号:(2024)豫01民终1472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8月31日,吴某与巩义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巩义市建业春天里5期号楼单元503房屋。交房后,吴某于2023年9月开始装修,2024年1月5日装修完毕并添置家电家具。

2024年3月29日下午,河南某物业公司巩义分公司的物业管家通知吴某房屋漏水到楼下,吴某赶到后发现整个房间被污水浸泡。物业人员从楼上603房间的污水管留置孔处向下疏通管道后,房间才停止返水。

2024年4月14日,吴某房屋再次出现返水,物业人员帮忙打扫并疏通,但效果不佳。4月16日,吴某找专业疏通人员检查,发现四楼与五楼下水主管道之间有堵塞物,支付疏通费500元。4月17日,最终堵塞物在一楼下水主管道排出,为一个直径较大的塑料地漏盖。疏通期间,因需拆装四楼住户的装修物件,吴某支付费用200元。

诉讼中,经司法鉴定,吴某的财产损失为20040元,支付鉴定费3000元。吴某起诉要求两公司赔偿财产损失、疏通费等共计3万余元。

法院判决:河南某物业公司巩义分公司、巩义某置业公司共同赔偿吴某财产损失20040元、管道疏通费用700元、鉴定费3000元,共计23740元;驳回吴某其他诉讼请求。两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风险提示:开发商和物业要守住这"两道防线"

这个案子看似是个普通的返水事件,实则给所有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公司敲响了警钟:交房前的"质量关"和交房后的"维护关"没把住,就要为业主损失买单!

关键问题出在哪?
法院查明,堵塞物是一个直径较大的塑料地漏盖。这种东西从住户家里掉进下水道的可能性很小——普通家庭的地漏盖根本进不去主管道。更可能是施工时遗留的"定时炸弹",在业主陆续入住、用水量增大后才彻底堵塞管道。

为什么开发商和物业要"连坐"?

  1. 开发商失守"第一道防线"
    交房时排水管道做了灌水试验,但只测了"当时能通水",没发现隐藏的堵塞物。就像体检只测了"现在不发烧",却忽略了体内潜伏的病灶。法院认为,开发商在交房前应当彻底检查管道,这种施工遗留问题属于质保范围(排水管道质保期2年),不能以"当时测试合格"推卸责任。

  2. 物业失守"第二道防线"
    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约定要对"共用上下水管道"进行日常维修养护。但吴某家第一次返水后,物业只是简单疏通,没深挖根源;第二次返水时仍没彻底解决问题。这就像医生只处理发烧症状,却不找病因,导致"小病拖成大病"。

企业如何避免"踩雷"?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看到太多类似纠纷源于"差不多就行"的心态。给大家划三条"安全线":

1. 交房前:别让"测试合格"变成"走过场"

2. 交房后:日常维护要"真管事",别只做"表面活"

3. 出现问题:别急着"甩锅",先守住证据链

最后提醒
很多企业认为"管道测试合格就万事大吉",却忽略了"持续畅通"才是业主的核心需求。本案中,开发商以"交房前测试合格"抗辩、物业以"已做日常维护"推责,均未获法院支持——因为法律看重的是"结果":业主的损失是否因你的失职造成。

守住"交房质量"和"日常维护"这两道防线,才能真正避免"小堵塞酿成大赔偿"。毕竟,对业主来说,家被污水泡了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切切实实的财产损失;对企业来说,一次返水纠纷可能带来几十万赔偿,还会影响楼盘口碑——这笔账,远比做好管道检查更值得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