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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能仅凭转账备注 劳务 否认劳动关系-仙桃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仙桃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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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案号:(2025)鄂96民终111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2月27日,贺某应聘至仙桃某科技公司从事菜品切配工作,约定月工资2800元,双方未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未给贺某缴社保。贺某的工作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7点打卡上班(完成当日任务后可下班),下午13:30上班、17点打卡下班,周六休息,周日工作2小时左右。具体出勤情况:2024年2月出勤2天,公司3月27日发工资236.36元;3月、4月各出勤26天,公司分别于4月26日、5月26日各发2800元;5月出勤14天,公司6月26日发1508元,10月14日补发1092元。2024年5月20日,贺某在工作中右手无名指被切菜机损伤。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贺某与仙桃某科技公司从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5月20日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三、企业必须警惕:这3个细节可能让你赔钱又担责!
很多老板觉得:"我转账时写了'劳务费',员工就是临时工",但这个案例狠狠打了脸!仙桃某科技公司就是栽在这个误区上——他们给贺某发工资时,转账备注清一色写着"劳务"或"补发劳务",还坚持说"员工自己决定干不干,不算正式员工"。结果法院直接驳回:单方面备注"劳务"根本没用!

为什么?关键看3个铁标准(企业必须记住!):

  1. "管不管人"决定关系性质
    公司说贺某"完成任务就能走,不用守考勤",但法院查实:贺某必须穿公司统一工服、用公司刀具砧板、请假要向主管报备,每天固定时间打卡。哪怕工作量随学校订单浮动(比如今天切50斤菜、明天切30斤),只要公司能管住人、管住时间,就是劳动关系!
    → 企业风险点: 别以为"时间灵活"就能当劳务关系。只要员工要穿工服、用公司工具、请假要审批,哪怕只管半天,也构成劳动关系!

  2. "怎么发钱"暴露真实关系
    公司辩称"工资随出勤天数变,属于劳务费",但法院发现:贺某每月固定拿2600元底薪+200元全勤奖,3月出勤26天就发2800元,4月同样发2800元——这明显是月薪制,不是"干一次活结一次钱"的劳务关系。更关键的是:公司5月14天只发1508元,10月又补发1092元,恰恰证明公司在按月结算固定报酬
    → 企业风险点: 工资备注写"劳务"没用!只要实际按月发固定工资(哪怕有浮动),法院就认定是劳动关系。想规避风险?要么彻底按件计酬(比如切1斤菜给5元),要么签正规劳动合同。

  3. "活儿干啥用"最关键
    公司喊冤:"切菜只是辅助工作,又干了才2个月!"但法院戳中要害:餐饮公司的核心就是做菜卖饭,切配是做饭的必经环节,和前台、厨师一样属于主营业务。哪怕只干2个月,只要活儿是公司业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是劳动关系!
    → 企业风险点: 别拿"临时工""短期工"当挡箭牌!清洁工、配菜员、快递分拣员……只要干的活儿是公司赚钱的核心链条,哪怕只干1天,也可能被认定劳动关系。

给企业的3条救命建议

  1. 别玩文字游戏:转账时写"劳务"是自欺欺人!真想用劳务工,必须做到:按次结算报酬+不考勤+不发工服+不纳入公司管理(比如让保洁公司派阿姨打扫,而不是自己招人)。
  2. 短期用工也要签合同:哪怕只用1个月,也得签《劳动合同》并缴工伤保险(可单独参保)。本案贺某受伤后,公司因没缴社保要自掏医药费,反而赔更多!
  3. 考勤记录留证据:如果真按劳务关系用工,必须保存"员工自由决定工作时间"的证据(比如微信群说"今天不用来")。本案公司说"完成任务就能走",但拿不出打卡记录反证,直接败诉。

记住:劳动关系看实质,不看名称!企业总想"省钱省事"不签合同、不缴社保,最后往往赔得更惨。规范用工不是成本,而是给企业买的"法律防火墙"——挡住了1个贺某,可能就保住公司几十万真金白银。

注:文中"仙桃某科技公司"为仙桃市某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化名,"贺某"为贺某某化名,案例事实及法律分析均基于生效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