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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被冻结承兑人仍需付款-宜都票据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宜都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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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票据纠纷
案号:(2020)鄂0581民初216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被告某原食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徐州某盟公司签订有数份《玉米采购合同》,2020年1月22日,被告某原食品公司作为出票人签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7张,单张票据金额为200000元,总计金额为1400000元,承兑人为某原食品公司,收款人为徐州某盟公司,汇票到期日为2020年5月11日。某原食品公司出具汇票后徐州某盟公司向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2019年11月12日至2020年5月10日,该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多次背书转让,被背书人分别为南京某凡公司、龙口某翔公司、龙口某德公司、烟台某昌公司、宜昌某邦公司、宜昌某农会公司。2020年4月25日,原告宜都某农经营部与被告宜昌某农会公司签订《磷酸一铵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2000000元,原告依约供货后向被告宜昌某农会公司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2020年5月10日,被告宜昌某农会公司将该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原告,用于支付货款。2020年5月11日汇票到期当日,原告宜都某农经营部向某原食品公司提示付款,某原食品公司以徐州某盟公司涉债务纠纷,该票据已被法院冻结并通知止付为由拒绝付款。

同时查明,江苏某盟公司与菏泽某谷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2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江苏某盟公司与睢宁某健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3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江苏某盟公司与乌兰某特储备库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9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均对案涉商业承兑汇票予以冻结,并通知被告某原食品公司在汇票到期后停止支付或支付至人民法院指定的银行账户。原告宜都某农经营部经营者王某分别向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对案涉票据采取的保全措施提出执行异议,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裁定宜都某农经营部王某提出的异议成立,解除对案涉商业汇票的停止支付。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宜都某农经营部王某异议成立,撤销协助执行通知书对案涉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停止支付。

法院判决:某原食品公司需向宜都某农经营部支付票据金额1400000元,并支付自2020年5月1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清偿日止的利息;宜昌某农会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商业承兑汇票被法院冻结,作为承兑人的企业仍需向合法持票人付款。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票据具有"独立性"和"无因性"两大特点。

简单来说,票据就像一张"承诺付款的纸条",一旦签发,承兑人就必须在到期日无条件付款,不能因为前手交易的问题而拒绝向后手付款。在这个案例中,某原食品公司以"票据被法院冻结"为由拒绝付款,但法院认为:虽然徐州某盟公司有债务纠纷导致票据被冻结,但这不影响后面合法持票人(宜都某农经营部)的权利。宜都某农经营部是通过真实交易(卖肥料)拿到这张汇票的,有合同和发票为证,所以他们有权要求承兑人付款。

对企业来说,这个案例提示了三个重要风险点:

  1. 作为承兑人(开票企业)的风险
    如果你公司经常开商业承兑汇票,要记住:一旦你作为承兑人签了字,就要对所有合法持票人负责,不能因为前手交易出问题就拒绝付款。本案中某原食品公司本以为配合法院冻结就能免责,结果法院判决它仍要付款。建议:开票前要充分评估自己的付款能力,不要轻易给合作方开承兑汇票;同时要密切关注票据流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法律措施。

  2. 作为持票人(收票企业)的风险
    如果你公司收了别人的商业承兑汇票,要特别注意:即使票据被法院冻结,只要你是通过真实交易合法取得的,仍然可以向出票人或前手追讨。本案中宜都某农经营部通过及时提出执行异议,成功解除了冻结。建议:收到汇票后要立即检查背书是否连续、要素是否齐全;保留好与前手的交易合同和发票;一旦发现票据被冻结,要迅速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3. 票据流转中的共同风险
    很多企业以为"票据转手多次就与我无关了",但法院明确表示:后手只需对直接前手负责,前手交易的问题不能影响后手的权利。本案中某原食品公司质疑"短时间内多次背书可能违法",但法院没采纳,因为宜都某农经营部与前手宜昌某农会公司的交易是真实的。建议:每笔票据转让都要确保有真实交易支撑,保留完整证据链;不要参与"票据中介"的空转交易,避免被认定为恶意转让。

最后提醒:现在法院已不再使用"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而是采用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所以如果你公司涉及票据纠纷,计算利息时要注意这个变化,避免多付或少付。

票据是企业常用的支付工具,但用不好就是"定时炸弹"。记住:真实交易是护身符,完整证据是护身符,及时维权是护身符。在签发票据或接收票据时,多问一句"交易是否真实?证据是否齐全?",就能避免很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