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60岁人员难认定劳动关系-当阳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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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经常遇到企业因用工问题陷入法律纠纷。今天分享一个真实案例,用大白话讲清楚:企业雇佣超过60岁的人员,可能无法认定为劳动关系,一旦发生意外,企业可能不用担责——但这对企业反而是个警示:别以为“不用负责”就高枕无忧,风险其实更大! 下面结合当阳法院的判决,教您如何提前规避这类风险。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3)鄂0582民初1388号
审理法院: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魏某出生于1952年9月6日,其与陈某系夫妻关系,与魏某、魏某系父子关系。湖北某集团有限公司系当阳市某某工业园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承包人。2022年11月24日,魏某经邻居胡某介绍到双莲工业园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工地做小工,其工作任务由包工头安排并接受包工头的管理,工资亦由包工头根据做工天数按180元/天标准结算支付。2022年12月1日11时40分许,魏某在从工地下班后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2023年6月8日,陈某、魏某、魏某向当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以“魏某以年满60周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属于适格的劳动者主体”为由,于2023年6月13日决定不予受理,陈某、魏某、魏某不服,向当阳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驳回原告要求确认魏某与湖北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全部诉讼请求。 换句话说,法院不认可魏某和公司之间有劳动关系,公司不用为他的意外死亡承担工伤赔偿等责任。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为什么法院不认劳动关系?关键就一点:魏某事发时已60多岁,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60岁)。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必须“适格”——就像考驾照要满18岁一样,干活也得在退休年龄内。本案中,魏某60岁后才去工地,工资由包工头个人发、工作受包工头管,公司既没和他签合同,也没直接管理他。法院直接点明:超过60岁的人,和企业不可能成立劳动关系!
对企业来说,这看似“省事”,实则暗藏大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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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担责”≠“没有风险”:
法院虽判公司无责,但魏某家属仍会闹、会投诉。现实中,企业常被卷入漫长的仲裁或诉讼,光律师费、时间成本就损失惨重。更别提工地发生人命案,企业声誉直接崩盘——客户跑了、政府约谈了,生意还怎么做? -
高龄员工管理漏洞百出:
本案中,公司把活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找60岁以上老人干活。这等于把风险转嫁给“中间人”,但一旦出事:- 包工头可能跑路(比如欠薪、无赔偿能力);
- 家属直接找企业“讨说法”(毕竟工地挂着企业牌子);
- 政府可能以“安全管理不到位”罚款甚至停工整改。
给企业的3条救命锦囊(照着做能避90%风险):
✅ 锦囊1:超过60岁的人,坚决别当“员工”用!
- 正确操作:签《劳务协议》而非劳动合同,写清“双方是雇佣关系,非劳动关系”。
- 关键条款:注明“已超退休年龄,不享受工伤保险”,并约定商业意外险由谁买(建议企业垫付保费,避免员工拒保)。
- 错误示范:像本案一样让包工头私下发工资——万一包工头消失,企业百口莫辩!
✅ 锦囊2:高龄员工必须“脱敏管理”
- 别直接管他干活!任务安排、考勤、工资发放,全部交给第三方(如劳务公司),企业只对接第三方负责人。
- 为什么?法院认劳动关系看两点:谁发钱?谁管人? 企业一插手,就可能被认定为“事实雇主”。
- 实操建议:工地入口挂醒目标语——“本项目劳务服务由XX公司提供”,所有高龄人员合同统一由第三方备案。
✅ 锦囊3:商业保险是最后防线
- 国家强制的工伤保险60岁以上买不了,但企业必须自掏腰包买团体意外险(每年100元/人,保额可达50万)。
- 重点:保单被保险人名单要包含所有高龄人员,并公示在工地公告栏。出事时,保险赔款能快速平息纠纷,避免家属闹上企业门口。
最后说句大实话:
很多企业觉得“用60岁以上老人成本低”,却不知省下的小钱,可能赔上百万。这个案例里,公司赢了官司,但丢了口碑——当阳当地现在没人敢接他们的新项目。合法用工不是花钱,是省钱! 建议企业定期做用工体检:查查有没有超龄员工、合同是否规范、保险是否到位。别等事故发生了才哭——到那时,法院判你无责,市场也会判你“出局”。
征和律所提醒:本文基于当阳法院真实判例改编。用工无小事,专业事交给专业人。如需定制《高龄人员用工风险防控手册》,欢迎联系征和企业法律顾问团队(400-XXX-XXXX),免费领取自查清单!
注: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