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员工受伤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天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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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4)鄂9006民初245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6月18日,程某娥受天门市某商贸有限公司雇请为其提供劳务。工作内容为将机器前后两块长方形模具用多根细窄的木条填满,填满后按电锯按钮将超出模具尾部的部分木条切割掉,切割好后送至机器内压薄成两块木板。工资是按件计酬,两块板子5元。2023年11月25日下午17时许,程某娥与张某甲合作,程某娥站在机器左侧,张某甲站在机器右侧,程某娥先将后面的模具左侧用木条填满后,又将前面的模具左侧用木条填满,张某甲先将前面的模具右侧用木条填满,正在用木条填后面的模具右侧。程某娥按下左侧电锯按钮,先将前面的模具尾部的木条进行了切割,后退至后面的模具左侧,拿木条往中间空隙处填,与张某甲面对面,张某甲按下右侧电锯按钮对后面的模具尾部的木条进行切割,致使程某娥右手受伤。
事故发生后,程某娥被送往武汉某医院住院治疗31天,诊断为右示中环小指挤压伤、示指末节指骨部分缺损等,花费医疗费66199.05元。2024年1月15日,程某娥再次被送往武汉某医院住院治疗19天,诊断为右示中环小指外伤术后、骨折愈合、关节僵硬,花费医疗费13899.30元。两次住院均由天门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安排车辆接送,该公司支付交通费1750元、伙食费2600元、护理费6800元。2024年2月26日,程某娥自行复查花费医疗费124元。医疗费共计80222.35元,其中天门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垫付80218元。
2024年2月29日,武汉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程某娥伤残等级为十级,误工期90日,护理期45日,营养期35日。程某娥花费鉴定费2280元。根据2024年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程某娥残疾赔偿金为89980元。程某娥2023年6月-11月劳务报酬为21620元。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天门市某商贸有限公司需赔偿程某娥经济损失39189.53元,同时驳回程某娥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必须守住“安全底线”,否则赔钱又丢人
这个案子看似普通,却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企业如果没管好工作安全,员工受伤后,企业得掏大钱赔偿,而且可能要承担七成以上的责任!
法院是怎么判的?程某娥在操作电锯时被同事误伤,右手多个手指骨折,落下十级伤残。表面看是同事张某甲按错了按钮,但法院认为,天门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作为“老板”,没做好两件事:
- 没盯紧安全:电锯是危险设备,公司没教员工规范操作(比如切割时不能面对面站),也没检查机器防护措施;
- 没管好现场:程某娥和张某甲合作时,公司没人现场监督,导致两人配合失误。
相反,程某娥自己也有错——她没注意安全距离,结果手指伸进了危险区。所以法院判定:公司承担65%责任(赔13万多元),程某娥自己担35%责任。
对企业来说,这教训太值钱了! 很多小企业觉得“招临时工、按件计酬就不用管安全”,这是大错特错。现实中,员工在干活时受伤,企业几乎逃不掉责任。尤其涉及电锯、机械等危险工具,一旦出事,医疗费、伤残赔偿、误工费加起来动辄十几万,公司前期垫付的几万块可能只是“小头”。
怎么避免踩坑?记住这三条“保命招”:
- 安全培训不能“走过场”:新员工第一天上班,必须手把手教设备操作(比如电锯开关怎么按、危险区域在哪),最好录视频或签安全协议。别嫌麻烦——花10分钟培训,可能省下10万元赔偿!
- 工作现场要“有人管”:哪怕只有两三个员工,也得指定安全员盯着。像本案中两人合作电锯,必须明确谁负责开关、谁负责送料,避免“我以为你安全了”的误会。
- 防护措施要“真落地”:给危险设备加装防护罩、设置安全警示线。别等出事后才说“没想到会这样”——法院只认“你该想到”。
最后提醒一句:很多企业以为“没签合同就不用负责”,大错特错!只要员工在为你干活,哪怕按天计酬、没签合同,企业就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与其事后赔钱打官司,不如每天花5分钟检查下设备、提醒句“注意安全”。这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对企业自己的保护——员工平安,生意才能长久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