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事故油污路面损失保险公司必须赔-赤壁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赤壁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12民终157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3年6月7日4时6分许,武汉某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名下的鄂AH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湖北咸宁市赤壁市某街道某路段侧翻,造成行人徐某受伤、路面、护栏、电线杆、电缆线和村民的竹林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第4212814****657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鄂AH****重型半挂牵引车司机金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某泓公司单方委托湖北某丁评估公司对损失进行评估,结论为损失价值45825元。某泓公司据此要求中国某财财产保险湖北分公司赔付,但保险公司拒绝。一审法院委托湖北某丙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重新评估,认定损失为36981元。但法院查明:事故车辆侧翻后油箱柴油大量溢出,确对路面造成污损,赤壁交通执法大队当场确认了污损面积。法院依据湖北省公路路产赔偿标准,计算柴油污损路面损失为28000元(50米×3.5米×160元/平方米)。

判决结果: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支付某泓公司12436元,另支付赤壁交通执法大队52545元(含柴油污损路面损失28000元)。保险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保险理赔风险:别让“小疏忽”变成“大损失”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货车侧翻漏油,路面被污染,修路要花钱。但很多企业老板可能觉得:“油污是事故连带产生的,保险公司为啥要赔?” 法院明确告诉你:这类损失必须赔! 关键原因有两点:

  1. 油污损失属于“直接损失”
    保险公司辩称“柴油污染路面是间接损失,不该赔”。但法院指出:事故是车辆侧翻导致油箱破裂,柴油直接漏到路面造成的。这和车辆撞断电线杆、压坏护栏一样,都是事故当场发生的直接后果,属于保险合同里“第三者财产损失”的理赔范围。
    企业风险点:很多老板只关注车辆撞坏的“显性损失”(如护栏、电线杆),却忽略油污、化学品泄漏等“隐形损失”。一旦路面、农田被污染,修复费用往往远超想象(本案中28000元占总损失一半以上)。

  2. 索赔时没写具体金额,也能获赔
    保险公司还说:“某泓公司起诉时没提油污损失,法院判赔超范围”。但法院翻出庭审记录发现:原告明确说过要赔“第三人的损失”,而赤壁交通执法大队当庭说明了油污损失。因此,只要在起诉时概括提了“第三者损失”,后续就能补充具体项目
    企业风险点:企业报案或起诉时,常因怕麻烦只写“车辆损失XX元”,却漏掉路面污染、停工误工等衍生损失。等保险公司拒赔才追加,可能因超期被驳回。

▶ 企业避坑指南:三招守住理赔主动权

1. 事故现场“多拍三张照”

2. 索赔清单“宁可写满,别留空白”
向保险公司报案或起诉时,按这个模板写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① 人员受伤医疗费XX元;② 路面、护栏等公共设施损失XX元;③ 油污/化学品污染治理费XX元;④ 第三方停工误工损失XX元……”
关键动作:即使当时算不出具体金额,也要写明“污染治理费待评估后补充”。这样后续追加项目,法院就不会说你“超范围索赔”。

3. 买保险时“死磕两条款”
签保单前,必须确认:

最后划重点

事故不是“修好车就完事”! 油污、化学品泄漏、路面修复等“看不见的损失”,往往比车辆维修更烧钱。企业主记住:

“现场取证要全面,索赔项目写清楚,保险条款抠细节” —— 三步到位,才能让保险公司乖乖买单。否则,28000元油污费可能变成你自掏腰包的“意外红包”。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公司及姓名已按规范隐去,如武汉鑫泓某某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简化为武汉某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