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使用劳务人员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松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松滋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087民初82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某甲公司承接湖北松某公司砂石线安装项目后,湖北松某公司(甲方)与某甲公司(乙方)于2024年4月20日签订《矿山生产线安装协议》,约定甲方将矿山设备安装及制作项目承包给乙方施工,安装项目为砂石生产线一套,乙方为员工买齐安全责任保险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双方于当日另签订一份《安全生产责任书》,约定如发生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事故,一切责任由承诺人某甲公司负责。

2024年4月20日上午,某甲公司安排鹿某到湖北松某公司参与上述项目安装事宜,鹿某负责拼装和焊接钢材后,将焊接好的钢材堆叠放置在一起,然后由吊机将钢材起吊到指定位置。鹿某在工作过程中,因钢材滑落砸伤其脚部。随后湖北松某公司安全员将鹿某送往松滋市某某医院住院治疗20天,产生住院医疗费5030.38元。出院诊断:双足挤压伤,左足踇趾远节骨折,双足踇趾、第2、3趾骨骨折。2024年5月12日,鹿某在江苏省高淳XX医院复查,花费医疗费950.75元。2024年11月1日,武汉XX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鹿某的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建议后续诊疗项目主要为康复训练、对症治疗、作业疗法等或据实赔付;自受伤之日起,评定误工期为12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90日。鹿某支付鉴定费2280元。

同时查明,某甲公司作为投保人于2023年11月14日向中国某庚公司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自2023年11月15日0时起至2024年11月24日24时止,被保险人共13人(含鹿某)。鹿某受伤后,中国某庚公司重要客户营业部向其赔付住院医疗费5030.38元、住院津贴1700元。

法院认定鹿某与某甲公司存在劳务关系,某甲公司作为接受劳务方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鹿某自身存在过错承担20%责任;湖北松某公司与某甲公司是承揽关系且无过错,不承担责任。法院最终判决某甲公司赔偿鹿某损失59731.90元,中国某庚公司重要客户营业部赔偿鹿某损失40750.75元,驳回鹿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简单却重要的道理:企业使用劳务人员时,光买保险是不够的,必须实实在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否则赔偿责任跑不掉!

很多企业老板可能会想:"我已经给员工买了意外险,出了事保险公司会赔,我应该没事吧?"但这个案例明确告诉我们:意外险不能完全替代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某甲公司虽然给鹿某买了团体意外险,保险公司也赔了4万多元,但法院还是判决某甲公司自己要再掏近6万元赔偿款。

为什么呢?因为法院认为,作为接受劳务的企业,某甲公司有法定义务确保工作环境安全、提供合适工具、监督指导员工操作。鹿某在工作时被滑落的钢材砸伤,说明某甲公司没有尽到这些基本的安全管理职责。

企业该如何防范这类风险呢?记住以下几点:

  1. 别把保险当"护身符":意外险只是风险转移的手段,不是安全管理的替代品。建议企业除了意外险外,还应考虑购买"雇主责任险",这种保险才是专门针对企业对员工赔偿责任的。投保时一定要看清保险条款,特别是伤残标准、免赔额等关键内容。

  2. 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位:企业不能只签个安全协议就完事。要真正做好:

    • 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保留记录
    • 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设备
    • 定期检查工作场所安全隐患
    • 对高风险作业制定专门安全规程
    • 安排专人现场监督指导
  3. 分清"劳务关系"和"承揽关系":本案中湖北松某公司之所以不用赔钱,是因为它与某甲公司是"承揽关系",并且合同明确约定安全责任由某甲公司承担。企业如果要外包项目,一定要:

    • 与承包方签订规范的承揽合同
    • 确认承包方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
    • 明确约定安全责任归属
    • 避免对承包方的具体操作进行直接指挥
  4. 别忽视员工的"小过错":法院认定鹿某自己也要承担20%责任,因为他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知道工作中的风险并注意安全。企业要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在制度中明确员工的安全责任。

  5. 保留好过程证据:万一发生事故,企业要有证据证明自己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比如安全培训签到表、安全检查记录、安全设备采购凭证等。这些在打官司时都是关键证据。

特别提醒:很多中小企业为了省钱,让员工"打零工"却不签合同、不买保险,这种做法风险极大!一旦出事,企业可能面临全额赔偿,甚至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而承担更多责任。

总之,安全生产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企业必须实实在在履行的法律责任。把安全工作做在前面,比事后花钱打官司划算得多。毕竟,保护好员工的安全,就是保护企业自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