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挂靠车辆肇事企业需担责,足额保险可避免直接赔偿风险-松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松滋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4)鄂1087民初277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11月30日6时49分许,张某驾驶鄂D3****中型普通客车沿台小线由西向东行驶,至台小线1422km:700m处时,与由北向南横过公路的行人汪某相撞,造成汪某受伤、车辆受损。汪某被送往医院后于当日8时许抢救无效死亡。松滋市xx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汪某无责任。
汪某生于1949年7月12日,其父汪某(1930年8月出生)由7名子女赡养;配偶周某(1951年7月出生)于2024年8月死亡,育有2名子女。张某驾驶的客车登记所有人为松滋市某甲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某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在保险期内)。张某垫付50000元丧葬费,庭审中同意将其中30000元作为补偿,要求返还20000元。汪某家属因未获足额赔偿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汪某家属355376.42元,返还张某20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是交通事故,实则给运输企业敲响警钟:挂靠在企业名下的车辆出事,企业可能“背锅”赔钱,但买对保险就能全身而退!

为什么企业会惹上麻烦?
松滋市某甲运输有限公司就是典型例子。张某的车挂靠在该公司名下(即车登记在公司名下,但实际由张某运营),法院明确:挂靠企业需对事故承担连带责任。简单说,如果保险公司不赔或赔不够,公司就得自掏腰包补上。所幸此案中,车辆投保了100万元商业险,覆盖了全部损失(37万多元),公司才免于赔偿。

企业必须抓牢的3个关键点:

  1. 别把挂靠当“甩手掌柜”
    很多运输公司以为收点管理费就没事,实则大错特错!车辆挂靠后,企业仍是法律上的“车主”。一旦出事,交警认定司机全责,企业就得一起担责。务必严格审核挂靠车辆:

    • 定期检查司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是否有效;
    • 确保车辆按时年检,杜绝“带病上路”。
  2. 保险额度必须“够用”
    本案中100万商业险救了企业一命。但要知道:

    • 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可能高达50万以上(本案仅死亡赔偿金就29万多);
    • 若保险额度不足(比如只买50万),缺口部分企业得赔。
      行动建议: 按当地赔偿标准动态调整保额(如湖北2024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约44万/年),至少投保150万以上商业险,并明确覆盖“挂靠车辆”。
  3. 垫付款要“留证据”
    张某垫付50000元丧葬费,但因未书面约定用途,法院只能按他当庭说法处理(30000元算补偿,20000元可返还)。企业若协助垫付:

    • 务必签书面协议,写明“垫付非补偿,待保险理赔后返还”;
    • 保留转账凭证,避免被认定为自愿补偿而无法追回。

一句话总结: 挂靠不是“免责金牌”,而是“责任炸弹”。企业必须做到“车合规、人合规、保额足”,才能让保险真正成为风险“防火墙”。否则,一次事故就可能让多年利润打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