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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防晒霜被罚3000元 - 南漳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谷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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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4)鄂0624知民初74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某乙(国际)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受让取得了四个注册商标:1、第72号“MISTINE”商标,有效期至2034年,核定使用商品为防晒霜等;2、第363号“MISTINE”商标,有效期至2026年,核定使用商品为防晒化妆品等;3、第1925号“蜜丝婷”商标,有效期至2027年,核定使用商品为化妆品等;4、第2871号“MISTINE”商标,有效期至2029年,核定使用商品为防晒剂等。2022年4月29日,某乙(国际)有限公司授权深圳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某公司)使用上述商标,并允许其以自己名义维权。MISTINE品牌曾获“2022天猫金妆奖年度防晒奖”等荣誉。

2024年5月,深圳某公司通过公证发现:在1688平台上,谷城县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店铺销售一款名为“跨境/官码泰版蜜/丝婷小黄帽防晒乳防晒霜”的商品,售价11-15元,已售286件。深圳某公司花费19元购买该商品后鉴定,该产品外包装标注“MISTINE”标识,但非授权生产,属于假冒产品。经比对,被诉商品在宣传和实物上使用的“MISTINE”“蜜/丝婷”标识,与深圳某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庭审中,深圳某公司确认侵权链接已下架,撤回停止侵权的请求。

法院判决:谷城县某商贸有限公司赔偿深圳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0元;驳回深圳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说清楚了一件事:企业在电商平台卖货,哪怕只卖11块钱一瓶的防晒霜,只要用了别人的商标卖假货,就可能被罚赔钱,哪怕只卖了几百件,也可能赔几千块。

为什么谷城县某商贸公司会输?很简单:

  1. “卖假货”直接踩了商标红线——它在商品页面和实物上用了“MISTINE”“蜜丝婷”这些别人注册的商标,而自己又没拿到授权。商标法规定,未经许可在同类商品上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就是侵权。
  2. “低价甩卖”反成证据——它把假货标价11元(正品通常几十元),还标榜“跨境”“官码”,这种低价策略反而暴露了“蹭名牌”的意图,法院认定它主观恶意明显。
  3. “小公司”不等于“小责任”——公司2023年底才成立,只卖了几百件,但商标知名度高(比如拿过天猫奖),法院还是判赔3000元。别以为“生意小”就能躲过去!

企业该怎么做?记住3个“别”:

重点提醒: 现在电商平台(如1688、淘宝)都会自动抓取侵权线索,公证取证几分钟就能完成。企业哪怕只卖一单假货,也可能被盯上。每年因“无意卖假”被索赔的小商家数以万计,赔款从几千到几十万不等。最简单的自保方法——进货时多问一句“能提供商标授权吗?”,花5分钟确认,省下万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