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了共同还款字,亲戚也得一起还钱——麻城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1 麻城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1181民初345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麻城市支行推出“惠农e贷”产品,专为农户提供线上贷款。2022年8月10日,叶某楚申请30万元贷款,其母亲喻某香签署《家庭成员共同还款承诺保证书》,承诺自愿作为共同还款人,承担还清全部本息的责任。2022年9月7日,叶某楚在线签订《农户贷款借款合同》,借款10万元,约定2023年9月6日到期,年利率3.65%,逾期利率上浮至5.475%。银行当天放款,但叶某楚到期后仅还利息23.77元,本金10万元及剩余利息8171.5元一直未还。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起诉。

法院判决:叶某楚、喻某香十日内共同偿还银行本金10万元及利息、罚息(按合同利率计算,已还23.77元可抵扣),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300元。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签字不是“走过场”,家人签字也担责!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给所有企业提了个醒:“共同还款承诺”不是形式主义,签了字就得真还钱! 尤其对做信贷业务的企业(比如银行、小贷公司、电商平台),以下3点必须做到位,否则可能钱要不回来:

1. 别让“共同还款人”变“纸面人”——必须确认签字人真知情、真自愿
本案中,喻某香作为母亲签了《共同还款承诺书》,法院就直接判她和儿子一起还钱。但现实中很多企业栽在细节上:

2. 线上放款更要“留痕”——系统记录就是你的救命稻草
本案银行能赢,全靠电子证据链完整:申请表、合同、放款记录、催收记录一样不缺。企业如果做线上业务,必须注意:

3. 利率别玩“文字游戏”——写清楚才能收得稳
本案合同明确写了“期内利率3.65%,逾期上浮50%”,法院直接支持。但很多企业吃亏在:

征和律师提醒:企业放贷最怕“赢了官司拿不回钱”。本案中银行因为流程规范、证据扎实,轻松让“旁观”的母亲变成共同债务人。反过来想:如果你是借款人,千万别让亲戚随便签字!作为企业,更要记住——签字即责任,留痕即底气。每一份合同、每一次催收,都是未来维权的子弹。

(注:文中“中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按规则简化为“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姓名保留“某”字隐去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