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后依法享有追偿权-丹江口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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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0)鄂0381民初248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5年11月1日丹江口某经营服务中心与某邮政储蓄银行丹江口支行签订邮储互惠贷合作协议,约定某邮政储蓄银行丹江口支行以"邮储互惠贷"等业务产品支持经营实体的融资需求,由借款人出资组建风险保证金和丹江口某经营服务中心出资组建风险保证金共同为借款人的借款提供担保责任。丹江口某经营服务中心为借款人承担最高逾期贷款本息50%的代偿责任。2018年2月12日丹江口某汇源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依据"邮储互惠贷"业务与某邮政储蓄银行丹江口支行签订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丹江口某汇源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某邮政储蓄银行丹江口支行贷款200万元,期限自2018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13日,利率为7.49%,逾期利率为11.235%。同日丹江口某汇源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丹江口某经营服务中心和某邮政储蓄银行丹江口支行出具告知函,明确"知晓并接受助保金管理机构履行清偿责任"。合同签订后,某邮政储蓄银行丹江口支行于2018年2月14日将200万元贷款发放给丹江口某汇源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到期后丹江口某汇源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拖延未还,某邮政储蓄银行丹江口支行要求丹江口某经营服务中心履行担保责任,承担丹江口某汇源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欠款本息的50%,2019年3月27日丹江口某经营服务中心为履行担保责任,向某邮政储蓄银行丹江口支行支付丹江口某汇源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欠款本息557168.85元。丹江口某经营服务中心代偿后,丹江口某汇源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归还代偿本息,导致诉讼。
法院判决丹江口某汇源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偿还丹江口某经营服务中心代偿的557168.85元,并自2019年3月27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至款项全部清偿完毕。
三、企业如何防范担保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是政府机构追讨代偿款,但对企业经营者有重要警示:当您为企业或他人提供担保时,可能面临巨大资金风险。就像丹江口某汇源公司无力还款,导致担保方被迫垫付55万多元,还额外支付了利息和诉讼费用。
很多老板以为"帮朋友公司签个担保"只是举手之劳,但实际情况是:一旦借款人还不上钱,银行会直接找担保人要钱,而且担保人垫付后追讨难度很大。本案中某汇源公司"玩消失",担保方只能通过漫长诉讼讨回款项,还损失了时间和利息。
企业担保风险防范三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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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轻易做"老好人":90%的担保纠纷源于碍于情面。记住:您签的每一份担保合同,都可能让企业背上百万债务。建议设立内部担保审批制度,超过50万元的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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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退出机制"写进合同:本案中担保方之所以能胜诉,关键是有明确的"代偿50%"约定。企业提供担保时,必须在合同中写清楚:代偿上限是多少、代偿后多久必须偿还、逾期如何计算利息。最好约定"借款人需提前缴纳保证金",就像本案中的风险保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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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偿后立即行动:很多企业垫付后不好意思催收,结果错过最佳追讨期。本案中担保方在代偿当天就启动追偿程序(2019年3月27日支付,很快提起诉讼),这是胜诉关键。记住:法律只保护积极行使权利的人,代偿后30天内必须发书面催款函,保留所有凭证。
特别提醒:中小企业主常犯的错误是用个人房产为企业做担保。本案虽是企业间担保,但现实中很多老板用自家房子抵押,一旦企业倒闭,可能"房财两空"。建议优先选择"连带责任担保"而非"一般责任担保",这样在借款人违约时能更快行使追偿权,避免损失扩大。
担保不是请客吃饭,签一个字可能让企业数年白干。在提供担保前,务必摸清借款人的真实经营状况(查工商登记、纳税记录),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如设备抵押),并咨询专业律师审核合同。记住:能用钱解决的担保要谨慎,不能用钱解决的担保坚决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