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签章交易如何确认债权?税务记录成关键证据-长丰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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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案号:(2020)皖0121民初88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期间,常州丰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向安徽妍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供应了电话纸、无纺布、聚脂薄膜等货物。除已支付货款外,安徽妍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常州丰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货款127826.6元未付。2018年10月10日,长丰县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安徽大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安徽妍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后常州丰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该笔债权,但未被认定。
法院判决结果:确认安徽妍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所欠常州丰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货款127826.6元为普通破产债权。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核心观点:即使交易中没有对方签章的合同和发货单,只要能形成完整证据链(特别是税务系统记录),法院仍会确认债权。
在商业往来中,很多企业主认为:"没盖章的合同就是废纸"、"没签字的发货单不算数"。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认定事实不只看"一张纸",而是看"一串证据"。
常州丰某公司虽然拿不出有安徽妍某公司盖章的合同和发货单,但法院为什么还是确认了这笔债权?关键在于他们做对了一件事——保留了能被税务系统验证的发票记录。法院通过向税务局调取增值税发票防伪税款系统查询记录,发现这些发票已经进入税务系统且被认证,形成了不可否认的"铁证"。
这就像我们去餐馆吃饭,即使没拿到盖章的收据,但如果手机支付记录、餐馆POS机记录和税务系统数据都能对应上,这笔消费也是真实存在的。
企业必须警惕的3大风险点
风险点1:交易"光有货,没手续"
案例表现:常州丰某公司有发货,但发货清单没有对方签收;开了发票,但没有对方签收证明。
企业现状:很多企业特别是老客户之间,觉得"都是熟人"就省略签收环节,用微信简单说"收到了"就完事。
风险后果:一旦对方破产或耍赖,你说"货送到了",对方说"没收到",法院很难采信单方证据。
防范妙招:
- 发货时必须让对方在签收单上签字(哪怕微信拍照也行)
- 发票交付要保留证据:邮寄用EMS(写明内容)、当面交付要签收单
- 每月发电子对账单,结尾加一句"如有异议请3日内回复",默认认可就是证据
风险点2:证据"孤零零,不连贯"
案例表现:原告只有合同、发货单、发票等零散证据,差点因"没签章"被全盘否定。
企业现状:业务员只管送货,财务只管开票,没人把交易全流程串起来。
风险后果:单个证据可能被质疑真实性,像拼图少了几块,怎么都拼不出完整画面。
防范妙招:
- 建立"交易证据包":合同+送货签收+发票+付款记录+对账单
- 用"时间轴"管理:比如3月1日签合同→3月5日发货(附签收)→3月10日开票→3月20日对账
- 关键交易留存影像:大额货物交接可拍短视频(含时间水印)
风险点3:忽视"税务系统的威力"
案例转折点:税务局的发票认证记录成为确认债权的"胜负手"。
企业盲区:以为发票只是用来报税的,没意识到它还是"法律护身符"。
风险后果:对方抵赖时,你说"我开了发票",但拿不出税务系统记录,法院很难采信。
防范妙招:
- 定期导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认证记录(免费!)
- 对大额交易,主动查询对方是否已认证发票(登录电子税务局就能查)
- 保存好"已申报税款"的凭证,这是证明交易真实性的王牌证据
给企业主的3句大白话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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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不签字,等于白忙活"——再熟的客户,交货时也得让对方在单子上签个名字,哪怕写个"张三收"也比没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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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完别撒手"——开出发票后,要确认对方是否用于抵扣(可通过税务平台查),这比100张发货单都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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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不是走过场"——每季度让财务发正式对账函,注明"截止X月X日欠款XX元",默认不回复即视为确认,这可是法院认可的证据!
记住:做生意不是谈恋爱,不能光靠"感觉靠谱"。规范的操作看似麻烦,实则是给企业穿上了"防弹衣"。当对方突然破产时,那些平时积累的"小证据",就是你拿回血汗钱的"救命稻草"。从今天起,让每笔交易都"留痕",你的企业才能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