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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签订尾矿库回采合同无效,企业必须核实资质避免损失-绩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宁国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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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1824民初109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12月1日,安徽某溪钨业有限公司与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签署《金竹坑尾矿库尾砂开发利用协议书》,约定将位于绩溪县瀛洲镇的金竹坑尾矿库的尾砂回采工程作为开发利用项目发包给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全权处理,对该库尾砂、废石全部清运完毕并以综合利用,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承接的尾砂回采工程项目如涉及行业资质由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自行解决,并约定由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全权负责金竹坑尾矿库尾砂回采项目的施工作业,该协议中同时明确该协议应向绩溪县人民政府、绩溪县应急局各报备一份。此后,该份协议未进行报备。2021年12月22日,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又与乙方杭州某垦有限公司签署《金竹坑尾矿库尾砂回采协议书》,协议载明"甲方现有金竹坑尾矿库一座,需进行卸库销号处理工程。全部库存尾砂回采工程承包给乙方,回采的尾砂乙方放于甲方指定的堆场"。双方约定:金竹坑尾矿库开发利用项目分两部分进行,其中尾砂回采工程作为开发作用项目由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发包给杭州某垦有限公司全权施工,尾矿库复绿销号工作由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自行承担。杭州某垦有限公司承接的尾砂回采工程项目如涉及行业资质由杭州某垦有限公司自行解决,并对施工安全、结算方式、费用承担、履行期限等方面进行了约定。同时双方约定,该协议签订时,杭州某垦有限公司须预付履约保证金5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暂付40万元,余款10万元在进场两月内付清)给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杭州某垦有限公司在尾砂库尾砂全部回采完结后,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全额退回杭州某垦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如杭州某垦有限公司违约,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不予退还保证金。2021年12月23日,杭州某垦有限公司支付给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40万元。2022年5月10日后,杭州某垦有限公司组织员工及设备进入金沙坑尾砂库,此后,双方就尾砂库尾砂开采相关事宜产生纠纷。

另查明:2022年1月19日,安徽某溪钨业有限公司与浙江某源矿建有限公司签署《金竹坑尾矿库尾砂开发利用协议书》,该协议所约定内容与安徽某溪钨业有限公司和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签署《金竹坑尾矿库尾砂回采协议书》所约定的内容一致。此后,该协议作为金竹坑尾矿库尾砂回采项目施工申请的审批附件提交绩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5月9日,绩溪县应急管理局下发绩应急[2022]41号文件,同意安徽某溪钨业有限公司金竹坑尾矿库尾砂回采项目施工。

法院最终判决:杭州某垦有限公司与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签订的《金竹坑尾矿库尾砂回采协议书》为无效合同;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杭州某垦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40万元。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如果涉及特种工程,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否则合同将被法院认定为无效,造成"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局面。

为什么这个案例特别值得关注?因为尾矿库不是普通的建筑工地。它是存放矿山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本质上是一个"高势能的人造泥石流危险源"。如果管理不善导致溃坝,会造成极其严重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亡。特别是本案中的金竹坑尾矿库位于皖南山区,下游是登源河,两岸居民众多,且是新安江的源头。在雨季,山洪和泥石流本就是当地常见的自然灾害,如果再加上尾矿库溃坝,后果不堪设想。

正是由于尾矿库的特殊危险性,国家专门出台了《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由应急管理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明确规定从事尾矿库回采工程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

在这个案例中,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只有矿山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范围,但不具备矿工工程施工所需的行业资质,他们又把这个工程转包给了同样不具备资质的杭州某垦有限公司。结果,双方签订的合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不仅要退还40万元保证金,还面临可能的赔偿责任。

对企业来说,这个案例揭示了几个关键风险点:

1. 营业执照≠行业资质
很多企业误以为营业执照上有"矿山工程施工"的经营范围就可以开展相关业务,其实不然。特种工程需要专门的行业资质证书。本案中,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虽然营业执照上有相关经营范围,但法院明确指出其"不具备矿工工程施工相应的行业资质",这是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关键原因。

2. 转包不等于风险转移
有些企业以为把工程转包出去就能规避风险,其实风险更大。本案中,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自己没有资质,又转包给同样没有资质的下家,结果双重违规,导致合同无效。法院明确指出:"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3. "实际施工"≠合同有效
宁国某鑫矿业有限公司辩称他们是"实际施工"方,但法院不认可这种说法。合同效力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不是谁实际干活。即使你已经进场施工,如果资质不全,合同仍然无效。

4. 合同无效≠没有责任
虽然法院判决返还保证金,但同时也指出,如果一方因合同无效遭受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只是本案中被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损失。这意味着,即使合同被认定无效,企业仍可能面临赔偿责任。

企业如何防范这类风险?

最后提醒企业:国家对某些特殊行业设置资质门槛,不是为了给企业添麻烦,而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务必把安全合规放在首位。一次合同无效可能只是损失几十万保证金,但一旦因资质问题导致安全事故,企业面临的将是无法估量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合规经营不是成本,而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在签订任何建设工程合同时,特别是涉及特种工程的项目,请务必把资质审查作为第一道防线,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