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赔偿别只看车辆价值,额外费用可能不赔-仙桃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仙桃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18)鄂9004民初235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7年12月13日,周某为其所有的车牌号码为"鄂MA05**"的小型轿车在仙桃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不计免赔率险,保险限额为47423.2元。2018年1月28日晚,周某驾驶涉案车辆沿仙桃市彭场公路从杨林尾镇驶往彭场镇方向,22时02分许,当车行至杨林尾镇盘滩村路段时,因雪天路滑,小轿车失控撞上道路两侧树上后冲入水塘中,造成树木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周某委托上海泛华天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对损失进行了评估,该评估机构于2018年5月22日出具了损失评估报告,核定事故车辆掉进水塘已被淹没至顶,已无修复价值,确定事故车辆推定全损,损失金额为47423.2元。
另查明,周某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支出了车辆施救费4700元、锤冰费300元、停车费800元,鉴定费4700元。

法院判决:仙桃某保险公司需赔付周某车辆损失费47423.2元,但驳回了周某关于施救费、锤冰费、停车费和鉴定费的诉讼请求。因为这些额外费用总额超出了保险合同约定的47423.2元保险限额,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只需在限额内赔偿。

三、企业如何避免"买了保险却赔不够"的陷阱?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买保险时最容易踩的"坑"——只关注资产本身的价值,却忘了算上事故后的"杂费"。周某的车损评估正好是4.7万多元,但加上施救、锤冰、停车、鉴定等费用,总支出远超保险限额,导致近万元费用打水漂。

企业要记住这3条保命法则:

  1. 保险金额要"留活口",别卡着资产价值买
    很多企业给设备、厂房买保险时,只按当前市场价投保。但事故发生后,您还要花施救费、评估费、临时仓储费等"看不见的钱"。就像修车不能只算零件钱,还得算人工费一样。建议保险金额至少比资产价值高10%-15%,专门预留这些"意外支出"的空间。

  2. 看清合同里的"小字条款",搞懂赔什么不赔什么
    本案中周某的保险合同明确写了"保险限额47423.2元",这意味着所有赔偿加起来不能超过这个数。但很多企业签合同时只看大标题,没注意"保险金额是否包含施救费用"这类细节。买保险前务必问清:

    • 事故后的必要支出(如吊车费、专家鉴定费)是否单独计算?
    • 如果资产全损,赔偿是否包含重置成本?
      (小技巧:让保险公司用红笔在合同上标出关键条款)
  3. 定期"体检"保险方案,别让保障"缩水"
    本案保险公司曾辩称"车辆应计算折旧",但因事故发生在投保1个月后未被采纳。可如果您的设备用了5年,保险金额还按原值投保,一旦出事就可能面临"保额不足"——比如100万的设备投保80万,事故后即使花10万施救费,保险公司也只赔80万总额。
    正确做法: 每年根据资产折旧情况调整保额,对快速贬值的设备(如电子产品)每半年核查一次,确保"保险金额+合理杂费"能覆盖重置成本。

举个实在例子: 您给仓库投保100万元,某天火灾后产生:

保险不是"买了就万事大吉"的护身符,而是需要精打细算的"安全网"。下次续保时,别只盯着保费高低,先算清"万一出事要花多少钱",才能真正守住企业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