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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债务不能用后续协议抵消-当涂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当涂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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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05民终8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4年至2015年,当涂县某远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搅拌站道路及办公用房时唐某为当涂县某远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劳务。2016年1月29日,经过当涂县某远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和技术员计算,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明签字确认,当涂县某远混凝土有限公司应付唐某劳务费81105.91元。

法院最终判决当涂县某远混凝土有限公司向唐某支付这笔劳务费及利息,驳回了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原判。简单说,公司因为一纸签字确认的结算单,不得不"认账"付钱,还搭上了诉讼费和利息。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坑":法定代表人签字就是公司"盖章",事后想用新协议"翻旧账"很难成功!

为什么公司会输得这么冤?

  1. "老板签字=公司欠债"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明在2016年1月签字确认了8万多元劳务费,这相当于公司自己"打欠条"。法院明确说:公司内部报销流程不完善,不能当"挡箭牌"。就像你让老板签字确认了货款,事后却说"财务没走流程不算数",法院肯定不认!

  2. "后签的协议管不了之前的债"
    公司拿出2016年3月签的《劳务分包协议》,说要用混凝土抵账。但法院指出:债务在1月就确认了,3月的协议根本管不到1月的事。好比你2023年欠了朋友1万元,2024年才签"用茶叶抵债"协议,朋友当然能说"这协议不包括2023年的债"!

  3. "说抵消就得拿证据"
    公司声称唐某还欠50多万混凝土钱,但拿不出双方确认的总账单。法院直接判:空口无凭,不算数!就像你说"客户上次多拿了货没给钱",但既没签收单也没对账单,法院当然不会支持。

企业必看的3个"防坑"锦囊

1. 签字前先"三问"

2. 新旧债务要"划清界限"

3. 保存证据要像存钱一样认真

最后划重点

企业主常误以为"公章比签字重要",但法律上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效力相同!下次当你或老板要签字确认债务时,记住这个案子的教训:

"先算清旧账,再谈新约;
空口抵消不可靠,白纸黑字才保险。"

规范管理不是多此一举,而是为企业装上"防撞气囊"——看似花钱费时,关键时刻能避免人财两空。从小额劳务结算开始养成好习惯,比事后打官司省心10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