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法分包工程给无资质个人,须承担工人受伤连带责任-巢湖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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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1)皖0181民初83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0)巢劳人仲裁172号仲裁裁决书载明:2019年4月前后,巢湖宏某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将其位于巢湖市××镇××道的公司料仓彩钢大棚发包给自然人余某承建。2019年4月6日,余某雇佣陈某等从事大棚彩钢瓦安装工作,陈某等人报酬由余某通过微信支付。2019年4月7日10点左右,陈某在铺设彩钢瓦时不慎从轻钢结构架上摔落,被送医治疗,余某垫付了医药费。2019年9月10日,宏某公司和余某对工作量进行了结算,并在《宏基料仓彩钢大棚工程量结算清单》上签字(盖章),双方确认余某完成的屋面工作量为3754.6平方米、墙面工程量为1976平方米。2020年1月22日,余某向宏某公司出具收条,收条载明:"今收到宏基搅拌站料仓大棚工程款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落款"今收人"为余某。
陈某受伤后先后在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计29天,诊断为双侧跟骨骨折、鼻骨骨折等多发性骨折,构成九级伤残。余某共计垫付医疗费61438.2元,并通过微信转账32000元。经司法鉴定,陈某误工期24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120日。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余某作为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宏某公司因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个人需承担连带责任。陈某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承担30%责任。最终判决余某赔偿陈某125662.49元,宏某公司对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核心观点:违法分包=自找麻烦,企业必须守住这条安全红线
这个案例像一记警钟:企业把工程包给"无证包工头",工人出事就得"连坐赔偿"!很多老板可能觉得:"活儿包给个人了,工人是他雇的,跟我有啥关系?"但法院判决狠狠打了这种想法的脸——宏某公司明明没直接雇陈某,却因违法分包被"拉下水",白白赔了十几万。
为什么企业要"背锅"?
法律有明文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严禁把工程发包给没资质的个人或"皮包公司"。如果企业图省事、贪便宜把工程包给"无证包工头",一旦工人受伤:
- 企业要和包工头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多少都得认);
- 不能用"合同约定免责"来推卸责任(法院根本不认这种条款);
- 即使工程款已结清,照样要赔钱(宏某公司已付20万工程款仍要赔钱)。
企业如何避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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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审查是底线,签字前必须"验明正身"
- 承包方必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缺一不可);
-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证资质真伪,别被PS的假证忽悠;
- 错误做法:只看对方说"有关系能搞定",或收个身份证复印件就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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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是走过场,关键条款要"扎紧篱笆"
- 合同必须写明:"承包方须为所有工人购买工伤保险";
- 增加违约条款:"若因承包方无资质导致企业赔偿,企业有权全额追偿";
- 致命漏洞:口头约定"出事概不负责",法院会直接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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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不甩手,定期检查保安全
- 即使工程已发包,也要每月至少2次到工地巡查(留存检查记录);
- 发现工人没戴安全帽、脚手架不稳等问题,立即书面要求整改并拍照存证;
- 血泪教训:宏某公司全程未管工地,法院认定其"未尽安全管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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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最后防线,别让风险"裸奔"
- 强制要求承包方购买建筑施工意外险(保额不低于100万/人);
- 企业自身投保雇主责任险,覆盖违法分包导致的连带责任;
- 常见误区:以为新农合能报销就万事大吉——法院明确:报销款不能抵扣赔偿金!
老板们要牢记:
省钱省在资质上,等于埋下"定时炸弹";
守法守在分包关,才是真正的"省钱妙招"。
一次资质审查费可能就几千元,但一旦出事,十几万赔偿金、停产整顿、行业黑名单的代价,足以让企业元气大伤。工程发包前多花1小时核实资质,胜过事后花1年打官司!
小贴士:下次签分包合同时,先问自己三个问题:
- 对方资质证书在官网能查到吗?
- 合同里写了"必须买工伤保险"吗?
- 工地检查记录本填满了吗?
如果有一个"否",赶紧补救——别等工人摔下来才后悔!